用足司法强制措施 攻克执行难案
成都法院启动2019年“执行大会战”专项行动
为持续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建立健全执行工作长效机制,昨(20)日,成都法院启动2019年“执行大会战”专项行动。
据了解,此次大会战分为准备、总攻、巩固和总结四个阶段,为期两个月,在8月20日至22日开展3天专项集中行动。专项行动将集中做好跨区域系列、关联案件;涉特殊群体、涉金融、涉弱势群体等类型案件;约谈特殊主体,搜查、查封、扣划被执行人财产;腾迁腾退房屋土地;曝光失信被执行人;拘传、罚款、拘留被执行人;移送犯罪线索,审判拒执犯罪案件;集中兑付执行案款等工作。并力求通过上述举措,解决一批历史遗留难案,攻克一批重大、复杂案件,惩戒、教育一批失信被执行人。
为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效率,成都法院将积极运用“阳光执行”微信小程序、GIS可视化管理系统、“移动执行”APP和综治网格员协助执行机制等“智慧执行”系统,以执行指挥中心实质化运行为抓手,强化执行信息化支撑及网格协助等功能,以执行指挥、法官服务、公众服务三大需求为基础,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效率。
启动仪式上,成都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郭彦下达动员令,要求全市法院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执行、见证执行、监督执行,加强与执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沟通协调。依法用足司法强制措施,加大拘传、罚款、拘留适用力度,坚决打击“拒执”犯罪。强化“智慧执行”,充分发挥各级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和综治“网格员”、执行联络员作用,运用律师调查令、悬赏执行等多种方式,提高找人查物实效,确保“执行大会战”取得预期成果。
启动仪式结束后,全市法院执行干警迅速奔赴执行现场。
陈睿邵鹏记者刘冰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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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牛区
拖欠工程款经营场所遭搜查
昨日上午,金牛区法院对一起工程款结算纠纷进行了强制执行。该案中,被执行人成都某投资公司欠四川某照明公司工程款40余万元未支付。今年2月,照明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投资公司于3月、4月分别向照明公司支付20余万元。投资公司拒不履行,执行法官多次联系未果,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经营场所进行搜查。搜查过程中,法院一直通过电话联系投资公司相关负责人,但最后只见到投资公司一名股东李某的父亲。下一步,法院将传唤股东李某了解具体情况。
据悉,金牛区法院3天拟集中执行100余起案件,预计对50余起案件被执行人进行曝光,对10余起案件被执行人采取拘传、罚款、拘留措施,向公安机关移送7起涉嫌拒执案件的犯罪线索,对10余起执行案件采取悬赏措施。
记者周夕又
锦江区
租满拒不搬离农家乐被强制腾退
昨日,锦江区法院集结干警40余名、警车6辆,对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进行了强制执行。该案中,被执行人阿某、邛某租赁了申请执行人李某某的房屋开办农家乐,其间,被执行人在原有房屋基础上搭建设施,租期满后拒不搬离。
前期,承办法官多次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并告知其救济途径,但被执行人仍拒不配合。昨日,执行法官再次向其释明拒不配合执行的严重后果,被执行人最终主动配合腾退。历经3个小时,锦江区法院成功腾退该农家乐并顺利将其返还给申请执行人。 记者周夕又
郫都区
拒不缴纳房租商铺被强制清退
昨日上午9点30分,郫都区法院法官、法警30余人前往辖区檬柏路,对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中被执行人占有的商铺实行强制清退。
2012年12月,赵某与四川某商业旅业地产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约定承租该公司滨河商业A区和B区部分商业用房。租赁后,赵某从2015年1月后就未缴纳房租,双方协商未果,四川某商业旅业地产有限公司将赵某起诉至法院。后经法院审理,判决赵某腾退房屋并支付租金、商业服务费、违约金共计1700余万元。
判决生效后,赵某一直拒不履行,执行法院反复给赵某释明法理,赵某仍拒不将租赁房屋腾空返还。昨日,郫都区法院对租赁房屋进行强制腾退。经过一个上午的努力,商铺完成全部清退工作。 记者郝飞宋雨霜
新津县
拒执且态度恶劣被执行人遭拘
昨日上午9时,新津县法院组织精干力量开展“执行大会战”专项行动。
新津县法院在办理一起案件的过程中,被执行人刘某态度恶劣,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再三传唤,被执行人到达法院后,明确表示现在没钱履行,只能分期付款。对于被执行人刘某抗拒执行、恶劣态度,法院依法对其处以拘留10日,罚款2000元的处罚,以示惩戒。
据悉,在为期3天的“执行大会战”总攻阶段,新津县法院拟重点对15件执行案件采取集中攻坚行动,拟对8名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拘留措施,集中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不少于100人;拟出警人数不少于90人次,集中向350余名失信被执行人发布督促公告;发布悬赏公告5件;移送公安机关布控20人。同时,采取72小时不间断出警的方式进行,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记者曾昌文
金堂县
欠付租金火锅店被强制腾退
昨日上午,金堂县法院启动了为期3天的“执行大会战”集中行动,按照行动方案出警40余名,出动车辆10台,依法对拟定执行案件实施房屋腾退措施。
2013年9月30日,被告金堂县某火锅店与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交通执法支队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为10年,该火锅店欠付2016年至2017年度租金29万余元。2018年8月29日,金堂县法院一审判处该火锅店腾退并返还房屋。被执行人未提起上诉也一直未履行。
今年4月11日,金堂县法院向该火锅店实际经营者陈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并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7月28日前腾退并返还房屋。昨日上午,金堂县法院干警来到该处房屋,进行强制腾退。
记者陈博赵诗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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