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填埋处置畜禽尸体 养殖场经营人被罚款5万

成都日报 2018-06-27 02:00 大字

26日,市环保局曝光一起自行填埋处置畜禽尸体的案件。记者了解到,成都段光头生猪专业合作社因未建畜禽尸体无害化处理设施自行填埋处置畜禽尸体,其实际经营人唐某学受到了严厉惩处。据悉,金堂县环保局已于日前发布了关于对实际经营人唐某学的行政处罚公告,除要求该企业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以外,决定对其给予5万元罚款。

据了解,成都段光头生猪专业合作社位于金堂县赵家镇平水桥社区11组,唐某学于2016年9月15日租赁该合作社圈舍从事生猪的养殖与销售(存栏量1100头,出栏量2200头)。唐某学称,病死猪平时都是由金堂县农林局统一无害化处置,因此未建畜禽尸体处理无害化处理设施。2018年1月底,合作社养殖场饲养员自认为当时已临近春节,农林局的无害化处理车辆很忙可能不会来收集病死猪,所以自行将死猪进行掩埋。对于现场发现的部分白骨化尸体,唐某学承认,自己平时疏于监管,饲养员将部分病死小猪自行掩埋的情况时有发生。

“这样的行为严重违反《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三条:‘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或者未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规定。”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调查取证和案件审理,金堂县环保执法部门认定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危害严重、社会影响恶劣,于是依法责令成都段光头生猪专业合作社实际经营者唐某学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同时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不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向环境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决定对其并处5万元罚款。

执法人员再次检查时,该合作社已将私自填埋的病死猪挖出交由县农林局统一处置,并用生石灰对填埋处进行了消毒处理。

上述负责人表示,目前,畜禽养殖业环境问题也已经成为妨碍产业本身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尸体、废水等废弃物处置不当,将恶化生产环境,大量病原体、高浓度恶臭气体、粉尘等,都将严重危害畜禽健康,甚至导致疫病,直接威胁生产安全,导致经济损失。本报记者 缪梦羽

新闻推荐

150强热辣出炉 今起列阵冲刺50强 “寻找成都最美阳台”请您来投票

经过10位评审团专家的精挑细选,“寻找成都最美阳台”150强昨日出炉!成都晚报记者获悉,由成都传媒集团主办,成都晚报社、成都...

金堂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金堂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