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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蜀王们的日常生活(二)坐拥天府之国 蜀王成首富

华西都市报 2017-12-03 04:18 大字

明朝蜀王们的日常生活(二) 明红陶近侍俑(蜀定王次妃墓出土文物)。

明蜀王陵博物馆供图

朱元璋是穷苦人出身,好不容易“祖宗埋正”了夺得天下。为人父母,心疼子孙后代,其心可鉴。朱元璋对子孙后代的疼爱方式是:不让后代吃苦,包养一切!《明史·诸王传·序》中说,朱元璋不管子孙“贤愚”如何,一律“其生也请名,其长也请婚,禄之终身,丧葬予费,亲亲之谊笃矣”。

在这样的制度庇护下,包括蜀王在内的各地亲王及其子孙后代们,都过着富庶的生活。具体到蜀王,不仅享受丰厚的岁禄,还有皇帝的各种赏赐,坐拥天府之国,占有众多土地和税收,可谓是躺在金山上过日子,在明朝中期甚至成为首辅严嵩之子严世蕃制作的富豪榜首富。

宗室子嗣分等级,享受相应的待遇

他把宗室子嗣分为亲王(分镇各地的藩王)、郡王、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镇国中尉、辅国中尉、奉国中尉8个等级;女子封为郡主、县主、郡君、县君、乡君,夫婿都叫仪宾。

其中,在对应的爵位上,王是二等,将军是三等,中尉四等,女封主、君是五等。

具体的标准是:皇帝的儿子,除太子外,其他人都封为亲王;亲王的嫡长子,满10岁时,册封为王世子,世子的儿子立为世孙;亲王的其他儿子,年满10岁被封为郡王。

郡王的嫡长子是郡王世子,其他儿子被封为镇国将军,孙子为辅国将军,曾孙为奉国将军,四世孙为镇国中尉,五世孙为辅国中尉,六世孙以下,都是奉国中尉。

对于女子,亲王的女儿都叫郡主;郡王的女儿叫县主,孙女叫郡君,曾孙女叫县君,玄孙女叫乡君。

这么分等级的目的何在?为方便享受待遇。朱元璋不是要包养后代一辈子吗?后代对应的等级,就在生活的各方面享受相应的待遇标准。

宗室享受的待遇,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上”是指王室,“下”是指文武百官。

三品的镇国将军俸禄,与正一品的文武官员相当;四品的辅国将军,相当于正二品的官员。

在享受的待遇中,最主要的是岁禄(相当于年薪),以实物米为标准,以石为单位。

这里的“石”是古代计量单位,念dàn,10斗为一石,10升为一斗。

古代计量单位容积变化较大,明朝的一石米,相当于现在的60公斤。

洪武9年(1376),朱元璋定下标准:

亲王岁禄为米5万石,钞2.5万贯,锦40匹,紵丝300匹,纱罗各100匹,绢500匹,冬夏布各1000匹,棉2000两,盐200引,茶1000斤,马匹草料月支50匹。

郡王岁禄6000石,钞2800贯,锦10匹,紵丝50匹,罗25匹,纱25匹,绢100匹,夏布100匹,木棉布100匹,棉500两,盐50引,茶300斤,马匹草料月支10匹。

亲王世子待遇与郡王相同,郡王的世子,待遇减半。

5万石米岁禄,换成现在,是啥概念呢?

5万石米,就是300万公斤米。按现在普通散装大米每公斤4元计算,300万公斤米就是1200万元。

1200万元,足够养活一大家人了。

没有房租(王府都是朝廷出钱修建的)、水电气视讯网络等费用,更没有交通旅游费用,王府的其他大小官员、杂役等,都是朝廷发工资,没有别的经济负担,日子过得还是非常舒坦的。

蜀王宗室待遇:每年近27万石禄米

朱椿在洪武23年(1390)就藩成都后,蜀王府长史陈南宾按例向朝廷奏请5万石禄米。

但朱元璋认为,云南刚平息不久,大军所需粮饷都是由四川供给,四川百姓负担较重,如果再承担蜀王的岁禄,老百姓就更苦了。

所以,朱元璋回复说:“蜀王禄米,宜且停五年。”如果蜀王想申请赏赐,由朝廷运送银两过来。

朱椿的运气不算好。5年后,按说就该恢复领取5万石禄米的待遇了,结果朱元璋反悔了。

洪武28年(1395),朱元璋重新制定宗藩俸禄制度,并成为后世执行的定制。

重新制定制度的原因,用朱元璋的话说,是“朕今子孙众盛”,如果亲王们都领5万石米的岁禄,朝廷负担就重了。

况且,“天下官吏军士多,俸给弥广”,等着领朝廷俸禄的还有那么多,不得不精打细算过日子啊!

朱元璋把诸王召集到京城,当面解释了原因,并给出了新的俸禄标准:

亲王一万石,郡王2000石,镇国将军1000石,辅国将军、奉国将军、镇国中尉以200石递减,辅国中尉、奉国中尉以100石递减;公主及驸马2000石,郡主及仪宾800石,县主、郡君及仪宾以200石递减,县君、乡君及仪宾以100石递减。

如此一来,亲王的年薪相当于只有240万元了。但这个年薪,日子还是过得不错。因为亲王的收入,不仅仅只靠这笔年薪,还有其他各种各样的收入。

到明朝中后期的嘉靖、万历年间,随着各地宗室人口的膨胀,岁禄开支成为朝廷的一笔不小的负担。对宗室限薪,势在必行。

嘉靖44年(1565),制定了《宗藩条例》,其中规定:

亲王岁禄还是一万石米;郡王不管是新封的还是袭封的,都减为1000石,而且米占三成,其余七成折算成钞;王府下的将军、中尉,虽然岁禄不变,但将军级别的,米也只占三成,其余七成是钞;中尉级别的为四成米、六成钞;郡主、县主、郡君、乡君及仪宾,二成米、八成钞。

时任蜀王朱宣圻很会来事,主动为朝廷减轻负担,申请削减1000石岁禄,受到嘉靖帝的大力表扬。

万历33年(1605)四月,朱宣圻“以赡养不敷,求复原辞禄米一千石”。万历帝“特许之,仍不为例”,恢复了蜀王一万石岁禄的待遇。

具体到蜀王府,蜀王整个宗室一年的岁禄又是多少呢?

万历版《四川总志》记载了一组数据:“蜀府岁支禄米一万石,内江、庆符、石泉、德阳、南川等府各禄米一千石,每郡主岁支实米五百石,每县主岁支实米四百石,成都广丰、广宁二仓,岁拨收米二十六万七千八百九十余石。”

每年近27万石的禄米,全由四川本地官府和老百姓承担,经济压力还是不小的。

历代蜀王多次得到皇帝的丰厚赏赐

除了岁禄,蜀王还经常受到朝廷赏赐。

如“绢、布、盐、茶、马、草等,各有支给”,“又有草场、滩地之赐”,婚丧嫁娶、修建宫殿城池,为宗室服务的仪仗、卫队、官员以及宗室遗孀等的临时性补贴,更是难以计数。

成化9年(1473),明宪宗一次性就赐给已故的汶川郡王王妃蒋氏“食米三百石”,赐给永川郡王女儿、新都县主“食米二百石”。

以首任蜀王朱椿为例,永乐14年(1416),因揭发同母弟弟、谷王朱橞谋反有功,朱椿入朝觐见明成祖朱棣,朱棣对朱椿的赏赐非常大方:

黄金200两,白银1000两,钞4万锭,一条玉带,金织衮龙紵丝纱罗衣服9件,紵丝纱罗各50匹,绒锦10匹,彩绢1000匹,兜罗棉10条,高丽布100匹,白米1000石,胡椒1000斤,良马10匹,金鞍两副。

这已经算够多了,但朱棣觉得还不够,又赏赐朱椿,出手更大方:

白银4500两,钞10万锭,米一万石,紵丝500匹,纱罗各250匹,绢1000匹,兜罗棉60条,苏木5000斤,胡椒3000斤,珍珠192两,马105匹,金鞍两副,火者(受阉的仆役)100人。

朱椿把朱棣两次赏赐的物品装车,准备返回成都。

朱棣觉得朱椿的车上还可以装更多东西,又赏赐白银3000两,米一万石,杂紵纱罗绢2000匹,马100匹,火者100人。

不仅如此,朱棣还爱屋及乌,对跟随朱椿到京城的蜀王府官吏,也给予了赏赐。

朱棣对其他藩王也是这么慷慨大方吗?答案当然不是。

因为朱椿识大体、懂大局,关键时刻忠心拥护朝廷,所以很得朱棣信任。投之以桃,报之以李,朱棣对朱椿的赏赐“倍诸藩”,也在情理之中了。

除各种临时性的赏赐外,历代皇帝还对各亲王冠以各种名目的赏赐。

一是新皇帝登基,要对各地亲王加以赏赐,以示普天同庆。

洪熙元年(1425)七月,明仁宗朱高炽即位,赏赐各地亲王,其中蜀王获赏白银300两,文绮10表里,锦3匹,纱罗各10匹,兜罗锦3匹,西洋布5匹,钞2万贯。

正统元年(1436)五月,明英宗朱祁镇登基,赏赐各地亲王“一扇”。

这算比较抠门的了,不过礼轻仁义重,普通的扇子,由皇帝赏赐,其意义大不一样。

天顺8年(1464)二月,明英宗朱祁镇经夺门之变后第二次登基,赏赐各地亲王白金文绮,又赏赐蜀王世子白银300两,紵丝罗10表里,纱10匹,棉3匹,钞2万贯。

二是对蜀王的进贡给予回赏。

嘉靖39年(1560)五月,蜀王朱宣圻向朝廷捐资黄金1000两、白银一万两,嘉靖帝“赐以金币,仍降敕褒谕之”。

嘉靖41年(1546)四月,朱宣圻又向朝廷进贡四川特产川扇,嘉靖帝回赐白银300两,文绮衣服3件。

万历24年(1596)二月,朱宣圻进贡川扇,万历帝赐银100两、大红罗衣一件,并亲笔回书以示嘉奖。

三是每年大庙或节日时,各地亲王或宗室进京,皇帝也要给予赏赐。

洪武35年(1402)九月,朱椿进京拜见朱元璋,朱元璋赐朱椿钞2万锭,他的随从官吏也受到赏赐。

永乐2年(1404)二月,朱椿的世子朱悦燫进京拜见朱棣,朱棣非常喜欢这个侄子,赐钞2000锭。

永乐3年(1405)二月,朱椿入京。辞别时,朱棣不仅为他举行告别宴,还“赐赉甚厚,并赐其从官钞有差”。

成都的良田沃土 蜀王府占了七成

除岁禄、赏赐等,蜀王府还有在地方上的收益,如地租、税课征收等。

朱椿刚到成都就藩,朱元璋就把“成都府万年池及南渎庙池”的地租,赏赐给了他。

朱元璋还把成都税课司“都司东,洪武间建,钦赐蜀府”,商税成为蜀王府的一大笔日常收入。

这笔收入甚至影响到了民生。弘治2年(1489),四川遭遇饥荒,朝廷把蜀王府的“土地利息、税司课劝扣一年”。

朱元璋后来又把大量庄田赏赐给朱椿。清嘉庆《金堂县志》记载,朱元璋“以三学(山)、云顶(山)及走马滩,赐蜀藩为金雁庄”。

有资料说,朱椿有300多个王庄,每天由一个王庄提供膳食,一年才轮换一遍,“富无与比。”

清嘉庆《四川通志》记载,金堂县南有一座金线庄,是“明蜀府仪宾冯时美故庄”。明孝宗朱祐樘曾经一次性地赐给“寿王保宁王府田四百三十顷有奇”。

朱元璋曾规定:“郡王诸子年十五,人赐田六十顷,为永业。”这些田地,是新增的,不是从王府固有的田地中赐予的。

不过,在洪武28年新的标准中,永业田制度被废除。

抗倭名将、曾任四川巡抚的谭纶说,蜀王府拥有广大的庄田,是蜀靖王朱友堉奏请归还二护卫军后,那两个护卫军的军屯田地全归了蜀王府。

到万历34年(1606),四川巡抚孔贞一上奏朝廷说,四川向来有沃野的说法,成都府11个州县的良田沃土,蜀王府占了70%,军屯20%,老百姓只占10%。

蜀王府为什么会占有这么多土地?

除朝廷赏赐、私下占有外,还有接受投献这一方式,投献是指主动把田地投靠蜀王府。

成都市龙泉驿区档案局(馆)的胡开全先生认为,这一方式在明朝中后期比较普遍,原因在于老百姓的赋税负担沉重,把田地投靠王府,可以逃避相关赋税,因为王府的田地是不用承担朝廷赋税的。

在承担朝廷沉重赋税和只须缴纳王府地租的选择上,老百姓当然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作为王府,也乐意接受投献。

投献蜀王府的百姓,《明史》称之为“蜀中奸民”。

另外,蜀王府还有一种非常“高明”的攫取土地的手段——通过修建寺庙的方式,让土地归为王府所有。

朱椿到成都就藩不久,听闻灌县秀峰山(今都江堰市赵公山)风景如画,遂捐钱让工匠在山上修建上皇、中峰道观寺庙,又建一亭子,取名“蜀府官山”。

如此一来,这座山就成了蜀王府的私有财产。

蒲江县有一座圆觉寺,始建于北宋淳化元年(990)。在万历2年(1574)的一座石刻上,有“南川王府所属圆觉寺”字样。

这说明,本来是已有的寺庙,也成了蜀王府的私有财产。

王府占有大量田地,并不是只有蜀王府才这么做,其他地方的王府做得更过分。

明朝中叶后,景王、潞王在湖广等地的庄田达4万顷,福王的庄田有2万顷,桂王、惠王、瑞王的庄田各3万顷。

吉王在长沙有田地七八十万亩,长沙、善化两县田地的40%,都是吉王的。河南全省的土地,一半是各大王府的。

那么,蜀王府到底有多少田地?

没有具体的数字。

张献忠占据蜀王府后,把王府的各种图集、田册付之一炬,所以无从得知。

严世蕃制作富豪榜 蜀王占据首位

蜀王府的富庶,当时是天下闻名的,被称为“首富”。

明朝人王世贞在他的笔记《弇州史料后集》中,记载了首辅严嵩的儿子严世蕃做的一个富豪排行榜。

严世蕃这人对财富一向比较热衷,每当他的财产新增加100万两,就要开一个盛大的庆祝酒会,让大家一起分享他的喜悦。

这样的庆祝酒会,一共开了4次。不过,后来严家被抄家时,财富远不止这个数目。或许是因为钱增加得太快、太容易了,他已没有当初的喜悦感了。

严世蕃闲得无事的时候,曾经与亲信“屈指天下富家”,也就是制作了一个富豪榜。

这个富豪榜有标准,分为首等和二等,资产白银50万两以上,才有资格进入首等。

首等榜上一共有17个富豪,包括蜀王朱让栩、黔公沐朝弼、太监高忠、太监黄锦、成国公朱希忠、魏国公徐鹏举、都督陆炳、太监张永的两个任职锦衣卫的侄子、山西有3人、徽州有两人,贵州土官宣慰使安仁等。

榜单明确表明:蜀王占据富豪榜首位。

与严世蕃富豪榜相对应的是,明朝人陆釴也在他的《病逸漫记》中说:“天下王府,惟蜀府最富。”

谭纶也说:“蜀府之富,甲于天下。”

同为明朝人的张瀚在《松窗梦语》中说,蜀藩“富厚甲于诸王,以一省税银皆供蜀府,不输天储也”,蜀藩“拥厚赀,为世指名”。

张瀚曾经到过成都,他的话点出了蜀王府富庶的一个原因。

万历年间曾任工部尚书的内江人何起鸣,在《条议宗藩至切事宜疏》中分析说:“查得分封地方,山西、湖广各十处,河南七处,陕西四处,江西、山东各三处,四川、广西各一处。”

四川只需要供养一个亲王,而四川向来是天府之国,物产丰富,“其产则有五谷、六畜、金银、竹木、丝麻、木棉、盐油、铜铁、药物之利,足以丰殖,不假他方。”

万历帝朱翊钧上位后,在弟弟潞王、儿子福王就藩时,赏赐了数以万计的庄田及其他财物,使得他们的财富超过了蜀王。

尽管如此,蜀王仍是富有的。

张献忠占领成都后,从蜀王府攫取了大量财富。彭山江口沉银中,打捞出不少原属蜀王府的金银财宝。

末代蜀王朱至澍在危难之际,仍吝啬得不愿把财富拿出来招兵买马自保。

一座金山,最终也未能保住,自己倒落了个投井自杀的下场。

清朝人王培荀在《听雨楼随笔·成都有虎》中记载,清顺治年间,清兵在被毁成废墟的蜀王府中捕猎,还经常在废宅中找到为数不少的金银,“或盈千累百,或数十金”,这种情况持续了两三年。

虽然蜀王府占有了大量田地,一些老百姓失去土地,转为流民或佃户,挤压了民众的生存空间,但成都府在整个明朝却很少发生动乱,也没出现大规模的流民流离现象。

这说明,蜀王府对民众的压迫并不是很重,甚至蜀王府还在与地方势力争夺田地的过程中处于弱势。

末代蜀王朱至澍时,蜀王府百户杨琨的儿子杨桂,霸占蜀王府田地不交租粮,并围攻蜀王府,就是一个例证。

民间不靠谱传言:蜀王会炼金之术

在民间,关于蜀王府如此富庶的原因,还有一个传说:朱椿就藩成都时,朱元璋赐给了他炼金之书。

在清朝人吴伟业的《绥寇纪略》、彭遵泗的《蜀碧》、嘉庆年间王昶等人编修的《直隶太仓州志》、徐鼐的《小腆纪传》等书中,都记载说朱元璋曾赐给朱椿“鸿宝之书”。

吴伟业在《绥寇纪略》写道:“盛传蜀王能作黄金。自献王得鸿宝之书于内府,子孙善黄白冶化,然皆积不用。”

《直隶太仓州志·杂缀》更是把此事说得有声有色。

一个自称是蜀王府内江郡王乳母之夫的老囚犯说,炼金之术出自一个叫铁冠的道人,他把炼金术传给朱元璋,以此资助朱元璋起兵。

朱椿到远离京城的成都就藩,那时成都因地处西南远离中原,在时人看来是很偏僻的地方,朱元璋觉得很亏欠朱椿,就把炼金之书赐给了他。后来,此书被焚,失传了。

这个传说当然只能是传说。如果真有炼金术,明朝中后期,朝廷就不会为财政入不敷出焦头烂额了,崇祯帝朱由检也不会因为拿不出银子而低三下四地向朝臣们借钱了。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黄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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