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枫桥经验”打造人民调解升级版

四川法制报 2018-12-25 01:01 大字

本报讯(都司宣记者刘冰玉)昨(24)日,记者从都江堰市司法局获悉,今年,该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践行“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新“枫桥经验”为指引,以提升人民调解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为着力点,打造人民调解升级版,实现“运行机制更加规范、服务民生更加主动、人才队伍更加专业、考核奖惩更加有力、责任落实更加到位”。目前,都江堰市已建成各级人民调解组织304个,形成了横到边、纵到底的网络组织体系。夯实组织网络 强化队伍建设

今年,该局实行“一体两翼”调解组织模式,以都江堰市人民调解指导中心、人民调解员协会,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三级调解组织为“主体”,以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为“两翼”,构建起人民调解组织网络。

在队伍建设方面,推行“专兼结合”,强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积极推进特邀人民调解员、兼职人民调解员和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实现人民调解工作的群众性和专业化有机结合。对人民调解员实行备案登记和星级考核,对社区专职人民调解员实行“一年一审定,半年一考核”,确保将优秀调解员推选到专职人民调解员岗位上。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创新人民调解培训形式,将“互联网+”和传统培训结合,重点提升人民调解员对《婚姻法》《继承法》《反家暴法》《合同法》等常用法律法规的运用能力。优化调解模式 助力提升效率

该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专业法律人才进入调解队伍,对调解队伍的专业化、规范化有了显著的提升。其中,都江堰市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公开招标购买优质律师事务所专业服务,专业律师进驻交调委,从事交通事故纠纷案件调解。

同时,为有效提升调解工作效率,该局立足民生,积极深化“公调对接”工作,建立健全驻派出所纠纷调解案件移交、受理、登记、调解、通报、回访等工作制度。完善驻派出所调解室纠纷分流机制,实施分类调解,对调解未果的重回派出所程序或依法导向诉讼程序。进一步缩短驻派出所调解室纠纷化解时间,限定调处时限15天,确保以最快速度依法化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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