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院一审涉黑案 19人被判刑

成都晚报 2018-08-06 06:21 大字

记者昨日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都江堰市人民法院获悉,两法院日前分别公开宣判了两起案件。其中,成都中级人民法院对高某等19名被告人分别被控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及附带民事诉讼一案,以及被告人陆某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成都中院依法作出判决,对被告人高某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其余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二十年不等的刑期,并处没收财产、罚金等。

案例一

开设赌博场所非法获利数千万

实施10余起违法犯罪活动

据了解,成都中院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在专门审理涉黑案件的审理团队设立办公室,为严惩黑恶势力犯罪提供组织保障。

经审理查明,2009年起,被告人高某在武侯区以经营电玩城为掩护先后开设赌博场所30余处,并逐渐形成了以被告人高某为首,王某(另处)及被告人姜某、张某等人为骨干,被告人王某等人为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内部人员分工明确,有严格的纪律要求、奖惩措施,通过开设赌场非法获利数千万元。为了维护赌场利益以及解决高某所成立的公司、组织成员与他人之间发生的民事纠纷,高某及组织成员安排、实施了十余起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社会生活、经济秩序。

法院一审认为,上述组织以被告人高某为首,结构紧密,人员众多,且较为稳定,有明确的层级和职责分工,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基本结构特征。被告人高某等人以公司企业为掩护,通过违法开设赌场,大肆攫取巨额非法利润,为其成员发放工资福利,为服刑的组织成员及其家属提供生活保障,维系组织的生存和发展,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经济特征。为非法聚敛钱财提供支持和保障,被告人高某安排和指使采取暴力和暴力相威胁或其他手段,实施了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特征,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危害性特征。

法院宣判后,13名被告人当庭表示上诉,6名被告人表示考虑后再作决定,1名被告人当庭表示不上诉。

案例二

以暴力威胁手段阻挠工地施工

5人被控寻衅滋事罪

为了阻挠工地施工,竟然使用暴力、威胁等手段,还随意殴打他人,实在是太嚣张了。7月31日,都江堰市人民法院对杨昆等5名被告人被控寻衅滋事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杨昆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被告人廖森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被告人廖洪俊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被告人西绕降泽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被告人鄢冬阳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自2017年2月开始,被告人杨昆纠集他人多次到都江堰市观凤村5组内二环内侧“维纳斯堡”工地,对工人实施殴打,阻挠施工,索要钱财。2017年6月13日,被告人廖森与曾某发生口角。廖森、廖洪俊持刀追打被害人曾某,造成曾某腰部、左手、腿部受伤。当晚,被告人杨昆纠集西绕降泽等人与廖森、廖洪俊在都江堰市中医院继续殴打曾某及看望曾某的其他人员,致医院凳子、病床供养装置、床头灯等物品损坏。

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杨昆多次纠集被告人廖森、廖洪俊、西绕降泽、鄢冬阳等人,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挠工地施工,随意殴打他人,在一定区域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综合考虑各被告人在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危害程度等,遂依法作出上诉判决。

宣判后,被告人鄢冬阳当庭表示服判,杨昆、廖森、廖洪俊、西绕降泽四名被告人当庭表示上诉。

同步延伸

成都警方严打

10类扫黑除恶对象

记者昨日从成都市公安局获悉,早在今年5月,成都警方就决定,为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以“扫黑除恶”为引领,坚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确保城市安全、社会安定、市民安宁。

据了解,成都警方重点打击10类扫黑除恶对象——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有三种方式

成都警方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踊跃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据了解,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包括涉黑涉恶人员基本情况、涉嫌违法犯罪活动范围或领域、涉嫌主要违法犯罪事实依据等内容。

对在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将予以奖励;对包庇、纵容黑恶势力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实施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政法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

举报方式

方式1

电话举报

可拨打扫黑除恶举报电话

028-61880673

方式2

写信举报

邮寄地址:成都市锦城大道366号

成都市扫黑办

邮编:610042

方式3

网上举报

举报邮箱:cdsaohei@163.com

成都晚报记者 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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