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水土一方文化 十个掌故十宗习俗(二)
二、达州人恨“狗腿子”
民国年间,一些大地主、大资本家雇有管家。如四川大邑县安仁场那个恶名远扬的刘文彩,曾经当过他弟弟、大军阀刘文辉的总管家,擅长经营,捞钱有术,富贵还乡之后广置田产,家大业大,又雇薛畴九为总管家,另安排杨某、冷某等五个管家,分别管理其他事务。
一些私有企业、合营大商号也雇有生产经营管理、文秘、财务人员,多把主管称管事、经理,其他的称“先生”。
地方袍哥堂口的第五排称“管事”、“管五”,其以下排次的人员尊称“管事”为“五哥”、“五爷”。
一些土匪棚子还安排有“内管事”、“外管事”,执掌内外事务,专业性很强。
旧政府部分机关除法定、例定正式编制部门负责人、职员、工役之外,还有雇员。总的说来,家庭、企业、政府署衙雇聘的管家、总管、先生、雇员,属于雇聘人员,凭智力、劳力吃饭,秉承东家、业主、主官意旨办事、效力,遇到超出权限、难以处理的事,常常说“我是跑路的”“我是奉命跑腿办事的,做不了主”。
人间百态,有人说“跑腿的”好,也有人说“跑腿的”很坏。“天下乌鸦一般黑”。据我看到的乌鸦也不尽然,也有花乌鸦、麻乌鸦。人的品性、心地、作为,不是千人一式。我们说话论事、评头论足不能过于武断,“不要横起竹竿乱打”。
民国后期,我们北外朱家沟迁来一户族亲——走下坡路的没落地主冉鸿图,人称“冉八老爷”,家中人口不多,雇有女佣人之外,还雇有内管家“杨跑跳”和外管家李先生。这杨某、李某“老少和三班”,处事平和,不欺贫弱,邻里关系融洽。
族兄朱全智家请李某当管家先生,这“李先生”原籍渠县,民国年间全家迁到朱家祠堂后面半山坡居住,耕种几亩旱地。李先生平常戴小帽,穿粗棉布长衫,说话低调,经常在一些佃户面前说:“我是跑腿的,在老板家喝‘冷二两’,得几个‘草鞋钱’。”李先生说的也许是真话。朱全智父亲早逝,本人在东北大学毕业后在山东省工作,弟弟在青岛读书,母亲杨懿珉是大家闺秀,能写会算,家中田产、街户虽多,但一切收支杨老太太了如指掌。
“李先生”还当过副保长。1951年土地改革,给他家定为“贫农”,在其后的一系列政治运动中,都是规规矩矩,从没乱说乱动。
前面说的刘文彩,他从刘府退回老家之后,又大肆兼并田地。不久,田地猛增至一万五千多亩,遍及大邑及川西十多县。“人心不足蛇吞象”,1936年,他叫总管家薛畴九拿着制式契约,带几个丈田手到崇庆县牛皮场“收野田”。当地有个叫张二嫂的孀妇,本是弱势人户,她家的一亩三分田被丈田手当着“野田”丈量了。张二嫂带着孩子,手持菜刀前来拼命。自古以来,朝廷都教人悯孤恤寡。这文武全材的薛畴九,对弱妇幼女毫无恻隐之心,指使丈田手把张二嫂打昏在地,一亩三分田填入契约,改属刘姓。
刘文彩的其他管家,有的其后也成地主或地方权势人物①。
旧社会政府署衙里的部分胥吏、衙役(公差)也处心积虑仗势行凶作恶。民国版《达县志·卷五·补遗·官政门·民职》开卷就说:“清季胥吏、差役,同为病民之蠹。”并附载清咸丰年间,达县县衙内有个叫王闻开的役头,纠集一些流氓杂皮结成团伙,迎合一些地方不法权势人物“挟制官府,无端敲诈勒索平民百姓,以致怨声载道,人人发指”,激起民变,数万人围城三日。其后,绥定知府顾开弟把王闻开斩首,头悬城楼示众三天,事态得以平息。
民国中期,军阀刘存厚割据达县、宣汉、万源、城口四县,横征暴敛,派一些如狼似虎的公差下乡搜刮钱粮,惨无人道。据《达县市北外乡志》记载:张家坝农民张开伍缴不起刘存厚所派的“子弹捐”,被公差戴上枷锁,逼张告借交纳之后,另交二百文“开锁钱“。魏家岩魏邦春缴不起“临时军费”,被公差绑缚跪于阶沿,逼得魏邦春举家外逃。甚至害得有的农户“父死押子”“兄逃囚弟,人民不堪其苦”。张某缴不清“临时军费”被公差抓去囚禁,并在臭气冲鼻的空尿桶内放些烧红的木炭,挂在张某的胸前,百般折磨。所以老百姓骂刘存厚为“刘瘟牛”、把公差叫“差狗儿”。
达州民间有“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俗话。个别叫化子都养狗。狗最忠实于主人,最听主人使唤,甚至死心踏地为主人卖命。
1950年冬,一部以秧歌剧为基础改编而成的歌剧《白毛女》上了舞台,当万恶滔天的恶霸地主黄世仁与身后跟随着那个腰挎盒子炮的“狗腿子穆仁智”一上
场,台下观众就高呼:“枪毙恶霸地主黄世仁!”“枪毙仗势作恶的‘狗腿子’穆仁智!”可见这“狗腿子”也遭万人仇恨。其后,达州各地开展的清匪反霸、土地改革和“镇压反革命”运动,也打击一批“狗腿子”。
相传,“狗腿子”这个掌故来源于一个幽默讽刺故事。从前,有个发财人的右腿患了“烂脚瘟”。他家的奴才为让主人欢心,对主人说:“你右腿生了‘联疮’,要赶快截肢,不然要殃及左腿。”发财人担心一支腿无法行走,奴才又主动把自身右腿截下来给主人换上。发财人觉得很好,又担心奴才缺腿。这奴才胸有成竹地说:我有祖传绝技,可以换上一条狗腿。
奴才把自己的右腿截下,接在主人身上。再把自家狗的一条后腿截下,安装在自己身上。
我曾接触过一位真实的“二世人狗腿子”。
1958年8月,我戴罪去兴修达县碑庙中学,有天上午金石公社来了五个民工,报到之后,我把他们安排在徐家厨房侧面楼下住宿。其中有个40多岁姓车的民工很会张罗、交际。做工手脚灵便,也很认真,但残存一些江湖习气。当天晚上,有个姓李的民工暗里对我说:“老朱,你莫把车某看简单了,他是伪(应为“旧”)乡长李某的狗腿子,他还打过保长刘某的耳光,他是活的‘二世人’”。
过几天,人混熟了,车某自述身世,详说他“活二世人”的来龙去脉。
车某,原籍广安县人,年轻时曾在杨森部范哈儿手下当兵,有力气,习过武,由于无文化,最终只当个班长。1945年秋,部队裁员退伍,生活无着,经人介绍到达县金石乡与李家寡妇“上门”落籍。当地旧乡长李某见车机灵,有点功夫,又念及是宗亲,便安排他到乡公所当乡警队班长。这车班长如鱼得水,感恩戴德,巴巴实实地给李乡长当“狗腿子”,做了些不逗人喜欢的事。
1950年夏,旧政权彻底解体,“李乡长”进了人民政府开办的“管训队”,车某回家务农,贫农成分。由于新生的乡人民政府干部缺文化,当地完全小学(即其后的中心小学)校长粱某是贫苦知识分子出身,进入农民协会,操纵了一些日常事务,部分农会干部和乡村干部都听从梁某的指挥。大会、小会都由梁某带头呼口号。
1951年夏,达县开展土地改革运动,结合镇压反革命份子,6月某日,达县人民法庭在金石乡设临时分庭②,由第六区区长柏天彪担任代理庭长,召开群众大会,时称公审大会。这金石乡完全小学校长梁某与乡政府干部、农会干部都知道要枪决恶霸地主、反革命分子旧乡长李某。这群人不知出于什么目的,想趁机多毙几个人。前一天下午,梁某等就部署停当。公审大会会场设在场中寺庙大坝,柏天彪主持大会,梁某负责呼口号,农民武装队负责安全执勤、监押罪犯。大会开始后,武装队员把批准枪毙的恶霸、旧乡长李某押上台跪着,又把另一个恶霸李某绑押上台,跪着“陪杀场”(此人罪恶深重,民愤也大,已上报罪行材料待批)。这梁某又高呼“把狗腿子车某押上台受审!”两个武装队员从人群中把车某揪上台。跪着“陪杀场”。待群众诉苦斗争之后,柏区长宣读人民法庭判决书:对罪行累累,不杀不能平民愤的恶霸地主、反革命分子旧乡长李某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枪决!两个武装队员把罪犯押到会场边沿,行刑人员枪响之后,这梁某又高呼“把恶霸地主李某枪毙了”话音尚未全落,武装队员一腿把李某扫下台,另一名武装队员对准李某脑袋“砰”的一枪。梁某又高呼:“把狗腿子车某枪毙了!”这车某转身双手死劲抱住身侧木柱,拼命大吼:“柏区长救命啰!柏区长救命!”柏区长立即拔出腰间手枪,朝天放了一枪,高声吼住:“谁再乱呼口号,我就把他枪毙了!”会场得以平静下来。
车某力气大,把木柱抱得紧,两个武装队员都没有把他拖走,屎尿拉了一裤裆,多亏柏区长救了命,活了个“二世人”。
车某劫后余生,惊魂难定,恍恍惚惚地回家,吃饭不香,睡觉不稳,梦幻不断,干活无力,幸得其妻多方劝导,一个多月才恢复常态,彻底改恶从善。
注①见《刘湘家族》151-158页(张永久著·重庆出版社2008年版)。
注②1950年7月,达县设人民法庭,县长兼任审判长,审理刑事、民事案件。1951年专司审判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运动中的土匪、恶霸、特务、反动党国骨干,反动会道门头子等重大反革命案件。根据政治运动需要设临时分庭。人民法庭其后设的“三反”人民法庭、“五反”人民法庭、“普选”人民法庭称特别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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