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检方受理县监委首例移送案件

四川法制报 2018-09-18 01:06 大字

本报讯(大邑检记者郝飞)近日,大邑县检察院受理了由大邑县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的安仁镇白鹤村党支部原书记李某和村会计黄某受贿一案。这是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大邑县检察院受理的首例县监察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

监察体制改革后,大邑县检察院主动加强与县监察委的联系,积极探索移送案件衔接机制,共同会签《大邑县监察委员会大邑县人民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试行),确保职务犯罪案件移送工作规范、网上流程通畅,并就如何将监察委员会的调查程序与刑诉法刑事侦查程序进行转换、衔接进行深入讨论,以实际行动强有力支持监察委的反腐败工作。

该案移送至大邑县检察院后,该院案管部门向市检察院对口部门进行请示汇报,学习请教兄弟检察院办理监察委移送案件的流程、做法。

同时,该院案管部门对案卷移送时间、装订标准、封皮制作等内容与县监察委细致沟通衔接,确保接收的案卷材料和法律文书齐备、规范,涉案财物与移送清单相符。该案于当日受理并指定流转给检察官专业办案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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