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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第五批“终身禁驾”名单发布 19人“上榜” 最小22岁

成都晚报 2018-01-25 05:43 大字

昨日,成都市公安局交管局公布了全市第五批“终身禁驾”机动车驾驶人名单,共19人,年龄最小的22岁。其中,15人因驾驶机动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被终身禁驾。

19名“终身禁驾”人员名单中,有15人因驾驶机动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3人因饮酒或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1人因饮酒或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分别占比79%、16%和5%。名单显示,年龄最大的52岁、最小的22岁;男性18人、女性1人;40至50岁年龄段人数最多,有8人。

据了解,自2013年以来,成都市已有483人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终身禁驾”。目前,成都交警已通过全国联网计算机管理系统,将上述驾驶人列入管理“黑名单”,实施动态监管,一旦发现“终身禁驾”人员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系统将会自动锁定不予办理。

根据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被“终身禁驾”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二是饮酒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上述两类驾驶人将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民警提醒,希望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引以为戒,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典型案例

醉驾撞死人还逃逸

男子被判3年 终身禁驾

去年6月14日晚,何某驾车在甲子东道45号外路段处通行时,与行人徐某发生碰撞,造成徐某当场死亡。事发后,何某驾车逃逸,次日凌晨来到公安机关投案。经对何某的血液进行检测,其血液中乙醇浓度为189.6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经查,何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1人死亡后驾车逃逸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何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去年8月24日,大邑县人民法院判决何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根据规定,对何某处予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成都晚报记者 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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