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管理议事会 着力提升村级治理水平
□周刚
为努力实现成都市委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 “贯彻协调发展理念,建设城乡统筹示范城市”的目标,大邑县今年以来率先在花水湾镇伍田村、斜源镇太平社区等7个村(社区)创新推行议事会结构制改革试点,健全议事会成员长效管理机制,着力提升村级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针对全县议事会成员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议事能力较低的客观实际,大邑县制定了《关于推行村级议事会结构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明确推选方式和职数设置。议事会成员的推选实行直接推选,采取“简单多数”原则,以得票高者当选,缺额时及时补选,覆盖面达到100%。村(居)民议事会成员人数须为奇数,原则上不少于21人,其中村 (居)组干部不超过50%;村(居)民小组议事会由3至5名成员组成,每个村(居)民小组原则上有2名以上村(居)民议事会成员名额。
全县7个试点村(社区)共推选出议事会成员271名,群众代表、女性代表、非本村(社区)户籍成员分别占56.1%、42.1%和6.6%,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成员达83.8%,平均年龄从54岁下降到51岁。
针对议事会成员管理缺乏有效激励约束机制、部分议事会成员履职不到位的实际,结合议事会成员管理教育培训、考核考评、奖励激励、有序退出机制,大邑县制定了《关于建立健全村级议事会成员长效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一是健全教育培训机制,坚持教育培训常态化,每季度对议事会成员开展1次政策宣传、业务培训。二是健全考核考评机制,建立《村级议事会成员考核管理办法》,重点从议事会成员联系村(居)民、会议考勤、定期汇报、参与议事情况等几个方面进行考核。三是健全奖励激励机制,从村级办公经费和村公工作经费等多渠道筹措资金,对收集村(居)民意见建议、积极主动参予议事的计发误工报酬,对综合考评为优秀的给予通报表彰并给予现金奖励。四是健全有序退出机制,对综合考评得分为60-69分的议事会成员,由村级党组织落实教育帮扶措施;对低于60分的议事会成员,村级议事会形成决议,在村组进行通报,启动罢免机制或劝其退出议事机构。五是健全直接推选机制,村民小组议事会成员通过“一户一表”方式补选;村级议事会成员出现缺额时,及时按程序分别从所在村民小组议事会成员中重新推选;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大专以上学历等优秀人才可优先推选进入议事会。
(作者系大邑县统筹城乡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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