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 筑牢学校食品安全防护网

消费质量报 2020-03-03 06:46 大字

日前,崇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崇州市教育局联合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视频培训会,要求全市各学校(园)食堂要从10个方面抓落实,全力筑牢学校食品安全防线。10项举措抓落实

各学校(园)食堂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校(园)长第一责任,组织开展食堂管理工作自查自纠,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严禁无证经营和对外开放。学校食堂和幼儿园食堂严禁无证经营、对外开放。

人员健康管理。严格按照《成都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教育系统安保和食品从业人员返岗复工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员工健康排查。

采购环节管理。严格按照要求落实采购各环节进货查验、索票索证等制度并做好记录。严禁采购、存储、加工、烹饪、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完善食材溯源信息的录入和上报,确保来源可追溯;做好采购中交接货物管控。

储存环节管理。食品、非食品、食品相关产品、化学品应分开存放。冷藏食品在0℃—8℃储存,冷冻食品在-12℃以下储存。

餐具和工用具管理。厨房内使用的食品加工工具、盛放食品的器皿在每次工作结束后及时清洗消毒。

加工制售环节管理。食品加工要烧熟煮透,确保中心温度不低于70℃。严禁中小学、幼儿园制售生冷、冷荤、凉菜、凉面、裱花糕点等冷荤凉菜,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和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场所环境卫生管理。严格实行全封闭管理(完善门禁系统),非本食堂人员不得进入后厨。

倡导轮流和分散就餐。食堂采用轮流或分散的方式就餐,避免集中用餐发生交叉感染。需分送至教室用餐的,尽可能采用无接触配送的形式。

食品留样。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应留样,留样数量不少于125克,存放于专用冷藏设备中48小时以上。3项要求定责任

会议强调,各学校(园)食堂要自觉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着力提升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清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全力抓好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

加强主体责任落实。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以及校(园)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梳理校(园)食堂管控风险点,理清学校食品安全风险清单。

把好食品安全“三关”。把好健康关,坚持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每日体温监测,做好台账记录;把好消毒关,坚持食堂环境消毒灭菌工作;把好就餐关,疫情防控期间,食堂采取错时轮流或分散就餐制,避免集中用餐发生交叉感染。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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