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探索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机制的思考
基层探索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机制的思考
蔡敏
“改革市场监管体系,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重要部署,2014年7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现代市场体系,加快形成权责明确、公平公正、透明高效、法治保障的市场监管新格局。
全国各地开展了试点改革,下面就以崇州市为例浅谈基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问题及建议。
基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的现状
2015年下半年,崇州市作为成都市机构改革的试点地区,工商、质监、食药三大部门“三合一”,历经三年试点变革,2019年定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三合一”并不是简单的合并,而是打破了原有部门的格局,对职能、机构、资源重新进行优化组合。机构改革后,市场监督管理局基本形成了覆盖生产、流通、消费全领域全过程的统一高效监管体系,做到了一个部门管市场、一次检查多领域,打通了部门隔阂,提高了执法效能,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力度明显加强。
在三年运行中也发现不少问题,现在只是改革迈出的第一步,可以预见,市场监管系统接下来要经历改革,才能更好地适应市场监管一体化的新形势,发挥出应有的工作效能。
主要问题及分析
法律法规不完善,执法难度大
“有法可依”是基层行政执法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从现在遵行的行政法律体系来看,基层行政执法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但从实际工作情况看,立法环节与基层执法环节仍存在一定的脱节现象,不便于执行;对主管机关或执行机关的具体职责、权限规定不明确,有法难依现象仍时有发生。
人员配备不足,执法力量薄弱
基层“三合一”后,“人少事多”“权小责大”的问题十分突出。就以崇州市市场监管局为例,全员不到190人,分为17个科室、10个监管所、1个综合执法大队,面对全市1000多平方公里的面积,25个街道乡镇。除行政执法以外,还承担着市场主体监管、信用监管、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质量安全、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药品流通、医疗器械、化妆品、商标广告、市场合同、特种设备、标准计量、认证认可、知识产权、价格执法、举报投诉等监管职能,日常工作非常繁杂。
违法类型多变,执法环境复杂
近年来,许多不法之徒为了攫取高额的利润,一些新型的、隐蔽的、流动的违法行为形式不断涌现,给国家和人民的安全带来了很大的隐患。如网络传销案件的查办,定性、取证非常困难,还需要第三方技术支持进行数据证据固定,同时在查办过程中,传销参与群众只想挽回自己损失,不理解执法人员,容易引发矛盾。
缺少强制措施,执法手段单一
现行许多行政法律法规未赋予行政机关强制执法手段,对于违法行为,即使行政机关做出了处罚决定,当事人不主动履行,行政机关只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应对措施及建议
基层市场监管执法难要从根本上改变这一状况,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必须调动各个方面的力量,提高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积极性。
完善法律法规
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加强地方的立法工作,同时进一步整合执法程序,包括举报投诉办理程序、行政处罚程序、案件审理程序、处罚裁量通则等;加赋行政强制权力,提供强有力的执法保障措施。目前,市场监管总局正向社会公开征求各类规定、办法的意见。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要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必须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严格把关提高执法人员准入门槛,保证基层执法人员的素质;应该建立系统有效的在职教育培训体系,有计划、有步骤地邀请专家学者和办案能手对基层执法人员开展精准专业、有针对性的培训;加强执法机构、执法人员的定期轮岗交流。
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基层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在履行执法工作的同时,还要加大对各项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宣传,如:网站、微信平台等媒介宣传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信息;利用各种时机进行宣传,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全国法制宣传日、安全生产月等开展各种主题宣传活动,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增强执法的透明度,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
(作者单位:崇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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