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诉源治理 新时代“枫桥经验”有了成都法院样板

成都日报 2019-01-23 04:02 大字

2016年8月,成都中院认真学习借鉴“枫桥经验”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多元解纷的决策部署,率先部署“诉源治理”改革,以助推基层善治为重心,从源头预防矛盾,就地化解纠纷。两年多来,推动形成了由最初法院主推上升到现在市委主导的诉外“三层统筹”“三治融合”“三调并进”与诉内“三环同抓”的成都“诉源治理”模式。2017年与2015年相比,成都有17个法院受理案件增幅放缓,2018年全市法院受理案件增幅同比回落9.7个百分点。

2018年10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重要批示:成都市中院“诉源治理”经验值得总结、推广。2018年11月2日最高法院召开会议,成都中院就“诉源治理”作了重点发言。省委、市委也先后批示肯定,目前,成都法院承担的省重大社科课题成果《诉源治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成都实践》已结题上报,“诉源治理”典型案例汇编已同步完成。

“三层统筹” 多元治纠纷

成都中院推动构建了“党政主导、多方参与、共建共享”的工作格局。围绕重大项目,深入分析涉项目纠纷发展态势及隐患,积极提出司法建议,主动衔接相关职能部门,共同谋划“源头治理”策略;协同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共建行业性调解组织,引入“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组织,促进自贸区建设和产业发展;在全国首创“和合智解”e调解平台,服务群众便捷解纷,2016年6月上线以来,已调解2.4万件纠纷,调解成功率68%。2018年,在线调解平台升级为2.0版,并接入“天府市民云平台”,正在为共建共享的“诉源治理”格局注入新动力。

“三治融合” 源头止纠纷

成都中院联合市委政法委、市委社治委研究制定《关于深化社区“诉源治理”推进高品质和谐宜居城乡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积极引导自治、指导法治、教导德治,助推城乡社区发展治理。

主动延伸人民法庭职能,在乡村“熟人社区”,金堂、蒲江法院助力培育发展说事评理员和“五老”调解新乡贤,引导民间纠纷自解,在城市“陌生社区”,成华法院探索“社工调解”,借助1093名网格员,随时发现矛盾,随手调处纠纷,着力将纠纷预防解决在社区院落、楼栋、家庭。

推动司法服务进社区,构建基层法院与城乡社区互助指导机制,深入助推基层治理法治化。大邑法院推动创建“无讼社区”,搭建了社区诉源治理“1+N”平台。武侯法院派驻14名“法治指导员”,对口指导社区法治,推动了常发纠纷不出街道社区。

深挖本地传统“无讼”文化,弘扬“孝为本、理为先、法为绳、和为贵”治理理念,减少矛盾纠纷的滋生。如崇州法院开展“晓双工作室”进社区,大邑法院制定社区“无讼”公约十条,教导社区群众晓事理、明法理,促进了乡风文明、社区和谐。

“三调并进” 诉前解纠纷

近两年,全市法院主动对接诉外解纷力量,强化解纷防线,促进纠纷分层化解、分流递减。

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提升人民调解员业务能力,充分发挥他们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如武侯法院设立7个调解指导站;大邑法院会同综治办、司法局开办“人民调解员网络培训学校”。

全市法院积极协同行政机关、行业组织,搭建道交、劳动、家事等纠纷“一站式”联调平台,做大行政调解“第二道防线”。全市道交纠纷“一站式”平台建成以来,通过公安交管、保险协会,前端处理纠纷80余万件,96%以上化解在诉前。

法院同时大力推动律师参与调解试点,会同司法局在全市法院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并引入公证、仲裁等第三方参与,同时完善对接制度、规范衔接程序、加强司法确认保障,优化了司法调解“第三道防线”。

坚持“三环同抓” 诉内化纠纷

在法院内部,着力构建各审理阶段、不同审级之间的“案源治理”新机制,减少二审、执行和信访等“复生案件”。

法院有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构建上诉中立评估机制、防范恶意诉讼机制和“上诉犹豫期”引导机制,将上诉较多的类案、案件上诉较多的承办法官纳入重点管理,减少上诉案件。

建立诉讼中当事人主动履行引导机制、判后自动履行和不执行生效裁判风险及责任告知制度,促进当事人即时、自动履行。同时,加强立案、审判、执行联动,强化财产保全和查控,提前化解执行难案。

将信访化解与再审审查结合,针对再审审查案件特征,梳理信访风险点,通过案件审查听证做好释法明理,减少涉诉信访问题。近三年,全市法院涉诉信访案件连续下降12.89%、23.32%、4.7%。本报记者 晨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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