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县试点城乡融合发展综合改革

四川农村日报 2018-06-02 06:21 大字

争取用3年时间,形成乡村振兴的整体打法套路

本报讯(记者 刘佳)记者6月1日从省委农工委获悉,省农业和农村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日前印发《关于开展城乡融合发展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明确从今年起开展城乡融合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包括崇州市、广汉市、三台县在内的30个县(市、区)被确定为试点单位,将重点探索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具体体现、统筹推进六大建设的工作机制等方面内容。

《意见》明确将从土地、人才、投入、新型集体经济发展、城乡民生共享机制、乡村治理机制六方面,探索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

探索综合利用改革政策,盘活农村各类资源资产,发展多种形式乡村产业和业态。通过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等方式,培养现代农业产业经营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人才,探索推行“岗编适度分离”、工资待遇和职称评定政策创新,探索多种方式引进和培养乡村干部人才和社会管理人才。通过政策性担保、贷款风险金等方式,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引导社会资金和农民群众增加对农业农村投入。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盘活利用农村建设用地、宅基地等各种资源资产,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探索多种方式支持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农业集体经营;探索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与城市工商资本合作联合盘活农村资源资产,发展多种产业业态。探索通过多种方式在县域内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一体化,包括统筹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管护、社会事业发展等。探索通过多种方式,提高乡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提高村“两委”村级治理、公共服务和带动发展能力。

《意见》明确将从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等方面,探索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具体体现。

为此,试点各县(市、区)将重点探索从相关政策落实层面,如何优先考虑配好配强“三农”战线干部;探索在土地指标、人员力量、金融资源、技术等资源和要素配置上,应该具体如何体现优先满足;探索在县级政府的支出预算安排中,如何通过设置刚性约束的规定要求或其他方式,实现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重点探索在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和交通、供电、供水等基础设施建设上的项目资金安排和资源配置上,如何通过设置约束性规定或其他方式,以确保实现优先安排。

在探索乡村六大建设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上,《意见》提出,要重点探索在现行分工负责的领导体制下,如何创新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实现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统筹推进,实现各个部门各条战线力量整合、协调一致、真正形成合力,形成乡村振兴战略 “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意见》提出,争取用3年时间,形成乡村振兴的整体打法套路,省级财政将根据试点工作实际成效,统筹现有项目资金渠道,对试点单位予以支持。试点工作成效较好的,纳入相关项目资金分配重要因素予以考虑,并优先推荐为全省“三农”工作先进县、全省重大农村改革任务推进示范县;试点工作成效不明显的不予补助;不能发挥试点示范作用的取消试点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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