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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万公款拿去炒股 这位“操盘手”被判有期徒刑两年

成都商报 2017-11-05 02:33 大字

去年3月的一个周六,57位重度残疾人及家属拿着现金来到残联缴纳保险费用。令人没有想到的是,这竟是崇州市残联教育就业科工作人员梁某策划的一场“局”——这笔共计145万余元的保险金当天进入梁某私人账户,并在两天后全部被其投入股市。直到被发现,梁某在短短十天已亏损了20余万元。梁某向亲友四处借钱,全数归还了这笔钱,但是依然付出了代价:停职,开除党籍,涉嫌犯罪的线索移交司法。

2017年11月3日,崇州法院受理了此案,并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梁某有期徒刑两年。

2016年3月,崇州市开始重度残疾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费用收缴工作,抽调市残联教育就业科专职干事梁某负责审核所需缴纳金额并汇总名单。3月5日,时值周六,梁某瞒着所有同事打电话给崇州各个乡镇通知重度残疾人带现金到残联办公室缴纳参保费用。

梁某的做法引起部分乡镇干部的疑惑,因为不合于此前制定的工作实施方案:重度残疾人应先将参保资金缴至所在乡镇的财政所,再由乡镇财政所将代收资金转账至残联合会的对公指定账户。崇州残联负责人表示,他们开过多次会议强调保险金收缴工作“绝对不能收现金”。而为了使参保人相信,梁某称计划有变,情况比较特殊。收到了57名参保人共计145.394万元后,由于无法出具收据,梁某给参保人开出了“回款单”。当天,梁某将这笔现金加上个人资金10万余元,一起存入中国农业银行的个人银行账户。3月7日,梁某将这笔钱全部转到了他在兴业证券开设的股票账户进行股票买卖。

很快,教育就业科科长赵某就接到部分乡镇干部的电话,梁某的事情败露了。崇州市残疾人联合会责令被告人立即退还上述挪用资金,并作出了内部处罚。四处借钱之后,梁某在2016年3月15日、3月18日分两次将挪用的资金145.394万元退还到了崇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对公指定账户。

2017年7月,梁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在纪委的介入下,相关线索移交检察机关办理。

成都商报实习记者 祝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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