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元伙食费 交的是廉洁,讲的是规矩
本报讯(程聪 袁大坤)8月1日清晨,通江县诺水河镇党委书记冯坤带领镇干部到距镇政府22公里的小螺马村、柳林村检查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大排查问题整改情况。
时近中午,因下午还要开展工作,返回镇上吃午饭太远,柳林村委就在附近农户家中安排了工作餐。饭后,冯坤要求工作组的同志按规定缴纳伙食费,并说:“日前中央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我们一定要严格遵照执行,按照要求,今天中午我们应该每人交20元的伙食费。”
说完,冯坤带头交钱。虽然柳林村委负责人一再表示,就一顿工作餐,也未超标,不需缴纳费用,但冯坤坚持交了这20元钱,并告诫同行的镇干部:“从今天起,所有镇干部到村开展工作,凡村上提供了餐食、车辆的,必须按要求交伙食费和交通费,我们不能对中央规定打折扣、不落实,这不但是政治纪律,也是我们干部廉洁自律的具体体现。”
一时间,随行的6名镇干部拿现金的拿现金,微信转账的转账,柳林村委负责人庄重地写了一张金额140元的伙食费收据交给了工作组。
“以前,乡镇干部进村入户开展工作,不给他们准备工作餐,还说我们村干部‘懂不起’。”聊起村上的工作接待,柳林村党支部书记就头疼,村上一年工作经费只有3万元,除去水电、打印、报刊订阅等办公费用外,连日常保运转都很困难。有时候,只有村干部自己私人掏腰包,给镇上前来办事的干部办伙食。
诺水河镇党委在调研中发现,全镇100多名镇干部在该镇24个村和1个街道居委会开展群众工作,这样每月将会产生一笔不小的差旅伙食费用,村上的压力不小。
为了刹住这股不良风气,从今年8月1日起,诺水河镇在全镇严格落实镇干部进村入户开展群众工作时,早上每人交10元、中午和晚上每人交20元的差旅伙食费规定,下乡的镇干部回镇上后按规定报销差旅伙食费补助,村上也就不能再有接待镇干部的差旅伙食费出现。
“以前,有个别镇干部每天的差旅伙食费是回单位报销了的,但在村上开展工作时却是‘白吃’,等于把这笔钱揣进了自己私人腰包。”说起此事,诺水河镇纪委书记赵建国深有感触,他说,不要小看了这顿工作餐,这顿饭处理得好,可以反映出基层干部的廉洁自律;如果处理不好,就会损害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还可能会产生腐败,更会带坏一个地方的风气。
“20元伙食费,交的是廉洁,讲的是规矩,拉近的是干群关系。”通江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陈贵平表示,该县将紧盯干部职工在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总结诺水河镇的做法,在全县推广,真正严把基层干部的“吃喝关”“作风关”和“廉洁关”,让基层干部缴纳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成为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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