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人民调解+”助力基层法治

四川法制报 2019-06-12 01:01 大字

近年来,通江县人民调解指导中心创新建立“调解+超市”等机制,积极推行“人民调解+”模式,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全县落地生根。

推行“调解+行业”模式。组建以第三方调解为特点的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化解医疗纠纷,缓解医患矛盾;积极扶持建立“行专”调委会,设交通事故调委会、劳动争议调委会、物业纠纷调委会、消费纠纷调委会等13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

推行“调解+部门”模式。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逐步完善建立同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卫计、信访等部门合作推进诉调对接、公调对接、交调对接、访调对接、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随手调”“众口调”“三三调”调解机制作用,并联合开展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和人民调解员能力培训。

推行“调解+网络”模式。搭建以调委会、调解小组和调解员为主体的“三级”调解网络,实行排查化解“周回访、月梳理、季督查”;各级调委会按照四川省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标准进行规范建设。

推行“调解+超市”模式。以各级综治中心、司法调解指导中心、人民调解指导中心、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委员会为依托,构建全县“调解超市”梯级框架;县、乡(镇)、村(社区)建立以“调解超市”纵向三级调解超市平台;相关县级职能部门建立以专业性、行业性“调解超市”的“横向13个”的调解平台。

推行“调解+三位一体”模式。在调解现场以调解员为主体,工作人员运用相机摄影、录音笔录音、记录员文字记录等方式综合性、全方位、立体化展现调解现场;针对重大、复杂、疑难等案件,充分有效利用视频、录像、文字等第一手资料,组织成立案情讨论小组;后期成立化解纠纷矛盾化解小组,制定化解纠纷方案。

与“人民调解+”机制相辅相成,近年来,通江县涌现出一级调解员10名,首席调解员3名,荣获巴中市调解能手15名,省级司法行政表彰12名,司法部授予“全国先进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3名。

陆可丰 刘威龙 记者 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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