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省级生态村“看齐” 全市57个村将高标准开展环境综合整治

巴中日报 2018-04-12 10:09 大字

时间任务表

4月编制方案并上报

5月至10月全市57个村根据方案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11月底前全面完成辖区内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并通过验收

(记者 蒲康林)近日,记者从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获悉,今年,全省共有1800个村将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巴中市共有57个村名列其中,具体为巴州区9个、恩阳区9个、通江县12个、南江县13个、平昌县12个、经开区2个。巴中市将落实专人负责、多渠道筹措资金,对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禽畜粪便综合利用和饮用水卫生进行综合整治,达到生活污水处率≥6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0%、禽畜粪便综合利用率70%、饮用水卫生合格率90%的标准,同时全面达到省级生态乡(镇)和生态村标准。

重点整治4项环境问题

据了解,通过环境综合整治,今年巴中市57个村的四项环境指标需达到国家考核要求,即:生活污水处率≥6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0%,禽畜粪便综合利用率70%,饮用水卫生合格率90%。同时,开展治理的村需全面达到省级生态乡(镇)和生态村标准,农村环保基础设施配套,农村环境管理保护机制和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农村环保机构建设延伸至乡(镇),村庄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目前处于编制方案阶段,4月底前上报备案。”市环保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介绍,各地根据农村环境保护总体情况、当前污染和治理的重点难点及今后风险隐患,并针对四项指标不达标的问题编制整治实施方案。根据全省整治实施方案,对服务人口较多、靠江、靠河、靠库的饮用水源地,有良好基础和政治条件、地方积极性较高的村庄,优先开展整治。

未完成指标将被问责

据介绍,此次综合整治将按照“自上而下、整县推进、统筹资源、建管并行”原则进行,由政府统一领导,乡镇政府实施,财政、环保、发改、国土等多部门协同,通过财政补助、社会帮扶、村镇自筹、村民适当交费筹集资金,结合水污染治理与“水十条”目标任务及自身实际,集中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确保“建成一个、运行一个、见效一个”。

为确保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效,各镇各村要加大农村环保实用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的投综合利用入、开发,引进低成本、操作简单、高效实用的农村环保技术,建立以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及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为主体的农村环保科技支撑体系,并根据实际建立村庄垃圾和污水处理等环保设施长效管护制度,保障环境污染设施正常运行。

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市环保委员会办公室要求各地每月25日前上报整治工作进展,不定期开展项目督查,并将整治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工作滞后或未完成将严格考核,逗硬追责问责,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新闻推荐

精准靶向施策构建立体防治体系 贾璋炜荣全巡查通江河支流河长制落实工作

(记者蒲康林)3月28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通江河市级河长贾璋炜,市政府副市长、通江河市级河长荣全巡查通江河。贾璋炜一行先后到通江河支流春在镇沙嘴河、广纳镇贺...

通江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通江县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