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2月获省“三江”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改善金27.9万元

巴中日报 2018-04-26 09:25 大字

(记者蒲康林)4月18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巴中市2月获四川省“三江”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改善金27.9万元。按照《四川省“三江”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试行)》及《“三江”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监测实施方案》,平昌县江陵出境断面水质目标为地表水Ⅲ类,2018年2月江陵断面的3项监测指标(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均达到地表水Ⅱ类水质,水环境质量有效改善,获得水环境生态补偿改善资金27.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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