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者手机停机“躲猫猫” 受伤者欠下2万医药费
(家住通川区彭家湾的市民谢继先2日忧心忡忡地来到本报民生热线2382258,希望记者请律师给他支支招)
“我们受了重伤还需继续治疗,可车祸肇事方手机竟停机耍赖皮躲避责任,我们无法联系。如今我们已经欠医院2万多元的医药费,这该怎么办?”
反映:
吃酒出车祸
肇事者躲了
谢继先告诉记者,2017年10月6日,他们一家5人到平昌县邱家镇去吃酒,在回来路上离邱家镇约两公里处与迎面而来的小车相撞,当场致他们家3人受伤。经达州市二医院脑外科诊断,两人重伤,一人轻伤。
很快,交通事故认定书下来,对方负全责。刚开始一个多月时间,肇事者冉女士积极支付了3万多元的药费,保险公司也垫付了1万余元。可从2017年11月20日起,冉女士再也不愿支付一分钱的医药费,谢继先一家至今下欠医院药费2万余元。谢继先先后与冉女士多次联系,先是手机通了不接,现在干脆停机了,找不到人。
谢继先受轻伤出院的亲戚之前与肇事方冉女士及其丈夫李先生达成了协议(冉女士与李先生同车,驾驶人为冉女士),赔偿亲戚的务工费、护理费等合计6600元,限期40天内付清,李先生亲笔写的欠条,冉女士也在欠条上签了名字。如今超过期限3个多月了,冉女士也未支付。
支招:
可依法向法院申请
先于执行医疗费用
当日下午,记者带着谢继先的疑问联系了四川天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凯。朱凯解释称,首先,在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时,不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否出来,肇事者都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对伤者进行救助和治疗。
其次,谢先生在住院治疗期间,冉女士不支付医疗费用的行为,是逃避责任的做法,谢先生可以依法维权。谢先生可先和冉女士协商解决,在无法协商的情况下,谢先生可以向交警部门反应情况,请求交警部门协助解决。谢先生还可以凭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依法向法院申请,先于执行医疗费用。
朱凯说,谢先生的亲戚在联系肇事方冉女士夫妇无果下,也可凭手中的欠条一并向人民法院起诉,起诉的法院在被告所在地或者交通事故发生点所辖的人民法院申请就可以了。
(本报记者 罗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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