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公布新增28项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 让市民看病“明明白白”

巴中日报 2020-01-15 08:46 大字

本报记者李建军

为促进医疗新技术及时进入临床使用,满足群众不同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2019年12月31日,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公布巴中市2019年第二批新增28项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和特需(放开)6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价格标准自公布之日起试行,试行期限为2年。

据了解,本次公布的28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为全市公立医疗机构执行标准。计价说明中的加收内容不再区分医疗机构等级,执行统一加收标准。

1约三成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较基准价最多下浮10%

“这次公布的新增28项医疗服务项目中,其中甲类1项、乙类7项、自费20项,按照医保目录编码和分类管理原则,甲类、乙类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市医保局医药价格与招标采购科科长张涌介绍,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标准从2019年12月31日起试行,试行期限为2年。

从公布的试行价格表上看,此次医疗服务项目计价标准共分为五个级别,即三甲、三乙、二甲、二乙以及二乙以下。若以二甲计价标准为基准价,三甲较二甲上浮25%,三乙较二甲上浮10%,二乙较二甲下浮5%,二乙以下较二甲下浮10%,上下浮标准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取整数。如“血小板闭合时间测定”项目中,三甲、三乙、二甲、二乙以及二乙以下的计价标准分别为170元、150元、136元、129元、122元每次。

“在公布的28项中,我们也对部分医疗服务项目进行了‘限价’处理。”张涌介绍,如“神经刺激器引导下神经定位”项目中,计价单位以“半小时”计,超过半小时后每小时加收50元,加收总费用不高于200元。

25项新增特需医疗服务项目由医疗机构自主定价

2019年10月16日,巴中市公布了2019年第一批158项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标准。与第一批不同的是,此次新增了“肺癌七种自身抗体检测”“荧光定量PCR检测常见染色体STR位点”“视觉质量分析”“磁控胶囊内镜检查”“Septin9基因甲基化检测”等5项为特需医疗服务项目。特需医疗服务项目由医疗机构自主定价,按照自愿委托、双方协商的原则提供服务,接受社会监督。

另外,放开“标准化粪菌制备”项目价格1项,实行市场调节价,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价格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试行期间,医保部门将对新增项目标准、实际运行成本等情况进行监测评估。试行期满前3个月,根据项目试行期执行情况、实际运行成本等,经相关行政部门审核评估后正式发布。”张涌说,凡以前规定与现行规定不一致的,按现行规定执行。执行期间如国家和省有新规定,从其规定。

张涌说,制定价格标准,市民就医前就能知晓大概所需费用,看病就医更加透明。对医疗机构而言,可促进医疗行业拓展业务,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规范诊疗行为,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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