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开展第三季度营商环境“好差评”测评 测评办法呈现五大变化

巴中日报 2019-11-07 22:02 大字

本报记者 袁静

10月30日,巴中市开展第三季度营商环境“好差评”测评。与前两次相比,这次测评在评价对象、评价方式等方面呈现了一些新变化。

变化一:评价对象更全面

和前两次测评相比,本次测评最大的变化就是在评价范围对象上,由过去的36个政府部门和单位增加到86个对象,分为综合协调类、行政审批类、司法执法类、服务保障类、区县类等五大类,包括各区县政府和所有与营商环境建设相关的市级部门、单位。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局长齐小莉表示,扩大评价范围对象,旨在让更多与营商环境相关的部门(单位)接受监督。

变化二:评价代表更广泛

本次参评代表组依然采取“百人团”制,但评价代表更具广泛性,更加突出了工作关联度和平衡性。据了解,“百人团”代表由20家规上(限上)企业,20家近期办理过政务服务的企业和10家公共服务企业,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0名,个体工商户8名,各区县市民代表12名组成。参评代表选取基本覆盖营商环境所涉及的各领域,具有较强全面性、代表性。

变化三:评价指标更科学

在评价指标上,本次着重体现了“量身定项目、差异搞考评”原则。例如,对巴中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进行测评时,记者在现场发现,页面上显示有该单位的简介,测评指标由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构成。共性指标主要包括廉政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诚信环境等方面;个性指标包含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政策环境等。参加测评的代表王姚表示:“本次评价指标更具差异性,更能体现出测评的科学性。”

齐小莉介绍,在评价指标设置上,将影响市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7个核心要素作为指标框架,将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常见的办事堵点、痛点作为评价重点,将企业和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作为评价依据,将评价对象职能职责重点作为设置指标分值权重的参数,共设置了法治环境、诚信环境、人文环境、廉政环境、政策环境、政务环境、市场环境等一级指标7项、二级指标23项、评价重点内容72个,构建起度量化、差异化和系统化的评价指标体系。

变化四:评价方式更严谨

为充分体现评价对象在营商环境建设中的综合表现,在前期现场集中评价基础上,本季度测评还增加了政务服务“面对面”即时评、“12345”政务服务热线“点对点”跟踪评,重点对评价对象服务过程进行考评,实现营商环境评价全流程覆盖。

经过现场打分,结合服务过程评价,最终,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政府办公室、恩阳区人民政府三个单位获得本次测评综合排名的前三名;达州银行巴中支行、兴圣燃气公司、联通巴中分公司三个单位获得了本次测评的后三名。

变化五:评价奖惩更明确

在评价结果运用上,奖惩更明确。评价结果将抄送至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目标绩效办备案,与各部门(单位)年度综合目标绩效考核挂钩;对季度综合评价连续3次被评为“好”等次的,以市委、市政府名义通报表扬;对季度综合评价1次、连续2次、连续3次被评为“差”等次的单位,分别制定谈话提示、警示约谈和组织处理等相关惩戒措施。

“把话语权、评价权交给企业和群众,通过服务对象好差评这面‘镜子’来‘照’出党委政府服务的差距。”测评代表伏洺渲认为,“好差评”测评制度的不断优化升级,切实增强了部门的服务意识,提升了“放管服”水平,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倒逼了全市营商环境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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