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印发方案整治乡村环境 到明年底,90%以上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
本报记者 李俊如
提升村容村貌,让农村更干净整洁,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任务之一。农村垃圾怎么治?4月2日,市委办、市政府办在联合印发《“美丽巴中·宜居乡村”推进方案(2019—2020年)》的同时,就农村垃圾治理制定了专项行动方案,计划到2020年底,全市90%以上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实现“五有”(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畜禽粪便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废旧农膜回收率达80%以上;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利用处置率达到95%以上。
■农村垃圾如何收运处理?每个自然村应设立一处垃圾集中收集点
2017年,巴中市出台了《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此次制定的农村垃圾治理专项行动方案提出,在加快实施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的基础上,2019年底前,巴中市要完成各区县垃圾收运体系建设。配置村庄垃圾收集设施,加快村庄垃圾收集点、清扫工具等设施的配备,确保垃圾及时收集。原则上每个自然村应设立一处垃圾集中收集点。逐步改造或停用露天垃圾池等敞开式收集场所、设施,鼓励村民利用筐、桶等已有器具自备户用垃圾收集容器。配置乡镇转运车辆,根据当地自然地理条件和经济社会状况,合理配置不同类型的垃圾收集车辆,逐步普及密闭运输车辆。
对于存量垃圾清理,巴中市将全面排查摸清农村陈年垃圾堆弃情况,集中力量,限定时间,重点清理庭院周边、路边、河边、坑塘沟渠、田间地头等地方堆弃的各类垃圾。严禁城镇垃圾向农村转移,严禁在村庄及周边新增垃圾堆放点。
■农村垃圾如何做到越来越少?推行源头减量
减少垃圾,是农村垃圾治理的重要内容。如何减少?专项行动方案提出,巴中市将根据农村生活垃圾特点,实行分类处置。将可做堆肥的垃圾,如变质饭菜、瓜果皮、农作物废弃物等就近集中堆放,发酵后作为有机肥,有沼气池的也可将其投入沼气池作为沼气原料,实现资源化利用。将可无害化处理的垃圾,如煤渣、炉灰、石块等,用于铺路填坑。可回收利用的垃圾要尽可能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如碎玻璃、纤维、泡沫、废旧塑料制品、废旧电池等,统一收集,统一处理。
巴中市还将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治理,确保在今年底前按环保要求治理到位并销号。
■农村环境如何管护?每个建制村至少配备2-5名保洁员
“三分建、七分管”。干净的环境重在保持。专项行动方案提出,要根据作业半径、劳动强度等合理配置保洁员,负责村内垃圾收集、公共环境保洁、可再生资源回收等工作,原则上每个建制村至少配备2-5名保洁员。通过制定村规民约、与村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等方式,明确村民的保洁义务。各区县制定农材垃圾简易分类、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的具体办法,明确收运和处理设施管理维护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建立设施设备定期维护更新制度,及时维修破损设施设备。培训操作人员和保洁员,严格执行垃圾收集和转运规范要求,确保垃圾收运及时、到位、环保、长效。
■如何守住“绿水青山”?从源头上规范处置
固体废物是造成农村垃圾堆积的原因之一。如何守住“绿水青山”?巴中市将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农村地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如砖瓦厂、水泥厂等)的监督管理,督促相关工业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落实危险废物无害化管理措施,坚决查处在农村地区非法倾倒、堆置工业固体废物的行为,严厉打击危险废弃物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推动农村地区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因地制宜发展能源化、建材化等综合利用技术。依托现有危险废物处理设施集中处置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物。
在加强推进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方面,专项行动方案提出要建立健全秸秆收运储体系;推进标准化规模化养殖,推进区域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扩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进畜禽粪污还田试点。到2020年,实现规模化养殖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85%以上,残膜从耕地移除比例达到80%以上。
延伸阅读:四川省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湖)长制治理体系
为扫除河湖管护死角,今年起,四川省将把农村水环境治理通盘纳入河(湖)长制治理体系,至2022年建立农村水环境治理保护长效机制。这是记者4月7日从省总河长办公室印发的《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工作的方案》中了解到的。
根据《方案》,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湖)长制范围将包括农村地区全部中小河流、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下湖泊、水库和山坪塘等。优先治理人口聚居度高的地区,聚焦饮用水水源地、重点流域、宜居乡村建设等。
治理目标分三个阶段达成:年内将全面启动农村水环境治理,明显改善农村河湖“脏乱差”面貌;2020年,通过开展垃圾、污水、厕所“三大革命”,提高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及农村面源污染治理能力,有效实现水环境污染源头减量,农村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022年底前,农村河湖管理、垃圾处理、污水治理、面源污染治理等长效机制建立,建成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宜居乡村。
《方案》提出,在全省农村实施十大重点任务,包括进一步完善农村河(湖)长体系、编制农村水环境治理工作方案、加快推进农村河湖“清四乱”、全面划定农村河湖管理范围、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强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扎实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加强农村水生态环境保护等。四川省将明确村级河长湖长为农村河湖管护的直接责任人,承担巡河护河职责,解决农村河湖管理主体“缺位”问题,以县为单位科学编制《农村水环境治理工作方案(2019-2022年)》,并查清农村河湖“四乱”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全面完成农村河湖管理范围划定任务并向社会公告。(据《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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