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警察名义 业务员被行拘
本报讯(记者张伟)随意张贴广告,还打着警察的旗号!近日,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区分局东城派出所对向某某非法使用警用标志,处以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并对非法广告予以收缴销毁,已经张贴的广告责令其公司清除。
9月19日晚,有群众在巴州区公安分局官微后台举报,巴州区东城某小区楼道贴有数量不等的抵押贷款广告贴。该广告贴与人民警察警用标识大小、样式十分相近。在警徽和“巴中民警温馨提示”下方显要位置,印刷有银行贷款内容的广告,严重损坏了公安机关社会形象和公信力。巴州区公安分局东城派出所对涉嫌违法使用人民警察警用标志的向某某进行传唤。据了解,向某某是巴城某财务咨询公司业务员,为提高宣传效果,在公司安排其自行制作广告开展业务的前提下,他“灵机一动”,想到了冒用警察名义,将警方提示和广告内容结合起来。说干就干,向某某在网上与一家印刷店联系,并制作了印有“警察提示”字样和带有警徽标志的非法小广告400余张,并张贴了100余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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