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搭建沟通桥梁 原告拿到赔偿款
本报讯(曾建华 全媒体记者 张伟)近日,南江县法院下两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2021年7月24日,刘某驾驶一辆小型客车,由南江县下两街道至下两镇河街方向行驶,撞上道路左侧行人江某,造成江某受伤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交管部门认定刘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江某不负事故责任。经查,刘某所驾驶的轿车已交保险,该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范围内承担责任。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江某遂诉至法院,要求刘某和保险公司赔偿交通事故造成的医疗费等费用。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了解到原告江某年龄较大,此次交通事故造成行动不便,受伤后没有经济来源,后续治疗和生活陷入困境。考虑到此情况后,承办法官多次与保险公司、刘某庭前沟通,并积极搭建调解沟通桥梁。在法官耐心细致地调解后,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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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南江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