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重伤收到赔偿款 法院给力

四川法制报 2020-06-02 00:46 大字

近日,年近80的殷某一家人收到了保险公司先予支付的赔偿款19.6万元,在解决了无钱治病困境的同时,还收到了另一个好消息,南江县法院决定对应由殷某承担的6000元诉讼费予以免收。

这一切,还要从一起交通事故说起。2019年11月,胡某驾驶重型罐式半挂车撞上了横过道路的行人殷某,造成殷某脑挫伤、颅骨骨折、左右肱骨骨折等。事后,殷某一直在ICU治疗,医疗费已累计30余万元。然而殷某家中经济特别困难,妻子又系聋哑人。事故发生后,除肇事车主垫付12万元、保险公司垫付的1万元及殷某预付2万元,其余费用一直欠付。为继续治疗,殷某诉至法院,要求胡某赔偿并先予执行。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各方当事人联系,积极与保险公司、医院等单位协调,积极引导当事人合理合法表达诉求。在充分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裁定保险公司向殷某先予支付赔偿款19.6万元。同时结合殷某实际,承办法官主动为其申请了诉讼费免收申请。

吴俐俊 刘勇 记者 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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