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乡村三级“标配”法律顾问
提供精准法律服务 提升依法治县质效
记者昨(22)获悉,南江县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将法律顾问作为县、乡、村三级“标配”,充分发挥精准法律服务作用,为建设富丽安康新南江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定“调子”,强化保障。先后印发了《南江县聘用乡镇常年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员)实施方案》《南江县乡镇法律顾问管理制度》,要求各级各部门严格遵照执行。落实经费保障。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方式,按照每个乡镇平均每月3000元的标准,将乡镇常年法律顾问工作补助纳入财政预算。各级各部门与法律服务执业人员签订《法律顾问聘用合同》,全面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有章可循”。
结“对子”,优化配置。采用“组织推荐、双向选择、协商一致”的方式,将符合法律顾问资质的人员向全社会通报,优先考虑各级各部门与法律顾问自行对接,为法律顾问积极履职创造最优条件。坚持便捷高效原则,将两个律师事务所律师、11个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进行统筹整合,就近担任所在片区乡镇法律顾问。充分统筹考虑法律顾问各自专业领域特长,最大程度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努力让法律顾问真正发挥“用武之地”。
压“担子”,当好“四员”。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员”。但凡涉及改革、重大决策出台或规范性文件起草,涉及重大项目实施或重要经济合同签署等行为时,法律顾问都主动介入。当好法治教育的“宣传员”。利用每月至少在乡镇10次的“坐班”,及时提供法律咨询,释法解疑。当好社会治理的“服务员”。对涉法涉诉信访、重大民事纠纷、突发性群体事件,一律请法律顾问到场参与调处。当好法律案件的“代理员”。法律顾问受县乡政府、县级各行政机关委托,代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及仲裁等案件。
量“尺子”,严肃考核。明确考核主体。坚持“谁聘用谁考核”原则,避免了选聘、使用和考核主体脱节。针对乡镇法律顾问,实行月自查,乡镇党委、政府季考核,依法治县办组织相关部门按照“一把尺子量到底”的考核标准进行复核,不定期抽查法律顾问“赶场日”坐班情况及法律顾问工作日志等,按季度通报考核结果。对连续两个季度考核不及格的及时进行调整或解聘,形成优胜劣汰机制。何桥记者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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