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驴友穿越鳌太线 农家乐老板被罚3000元 这是今年4月16日鳌太穿越禁令发布后开出的首张罚单 从2012年至2017年夏,鳌太线累计走失、失踪、死亡驴友46人
华商报宝鸡讯(记者 杨宁)日前,太白县一村民不顾禁令擅自组织穿越活动,被处以3000元罚款。据了解,这是禁止鳌太穿越公告发布后,打击非法穿越鳌太问题的首起案例。
历时5天带人穿越鳌太被发现
据了解,太白县政府于2017年5月5日发布通告,要求县内登山活动须在5日前备案,并严格遵守有关自然保护区的法律规定。今年4月16日,陕西太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与省森林公安局第二分局联合发布禁止鳌太穿越的公告,并在主要登山口开展宣传和劝返活动。但是,仍有不少户外运动爱好者抱着侥幸心理,擅自进行鳌太穿越活动。
4月26日,太白县咀头镇塘口村村民郭某在未经太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批准、未向太白县教体局备案的情况下,擅自带领驴友从塘口村龙王河鳌山登山口入山,历时5天,途经盆景园、水窝子、2800营地、西塬、东塬等保护区核心区,最终到达拔仙台,实现了“鳌太穿越”。在途经小文公接待站时被保护区管理局工作人员发现,遂报至省森林公安局第二分局太保派出所。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罚款3000元
经太保派出所查明,郭某自办农家乐,主要客户为户外运动爱好者,太白县有关部门曾要求郭某在营业的同时,配合劝返未登记备案的户外运动爱好者,并在他营业的农家乐门口张贴了“通告”。然而,4月26日,郭某擅自带领户外运动爱好者入山,开展鳌太穿越的活动。在调查之初,面对民警的询问,郭某并未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不愿意配合调查。经过民警耐心的宣传教育工作,郭某最终承认并如实陈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5月28日,太保派出所向省森林公安局第二分局呈报处理意见,第二分局于次日做出处罚决定:责令郭某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000元。
6月13日,太保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此案是禁止鳌太穿越公告发布后,公安机关在打击非法穿越鳌太线热点问题方面的首起案例。据悉,从2012年至2017年夏季,鳌太线已累计走失、失踪、死亡驴友多达4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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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白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太白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