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车后去备案才知涉嫌非法改装 原是汽修厂员工私自采购“拆车件”进行维修更换
华商报宝鸡讯(记者 张欣)在保险公司指定的维修站修车,更换大梁总成后,却被交管部门认为涉嫌非法改装,这让为修车苦等5个多月的车主郑先生烦恼不已。
去变更备案
被认为涉嫌非法改装
5月7日,郑先生向华商报记者介绍,去年11月20日,自己驾驶一辆哈弗SUV在岐山县境内发生单方事故,造成车辆损坏。随后,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指定到宝鸡西悦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鸡西悦成公司”)维修。今年4月11日,在等待5个多月后,宝鸡西悦成公司才通知自己车辆已经修好。
因车辆更换了大梁总成,要对变更的车架号进行备案,郑先生便驾车来到市车管所。交管部门工作人员查看后发现该车更换的大梁总成残存L字样编码,涉嫌非法改装,要进行暂扣。随后,郑先生要求维修站提供大梁总成的合格证和发票未果。在向交管部门提供修车发票和维修证明等手续后,郑先生才将车辆开回宝鸡西悦成公司。
随后,维修站经过调查,承认使用了非法零配件。郑先生出示了一张劳务维修费的发票,金额共计3万元,但没有维修明细单据。“如果没有去车管所做变更登记,至今仍不知道车辆更换的是非法零配件,可能对行车安全造成隐患。”郑先生说。
员工私自采购被开除
公司愿承担相应责任
7日下午,华商报记者来到宝鸡西悦成公司,该公司袁经理表示,对于此事之前自己并不知情。郑先生反映问题后,经过公司内部调查,查明了原因:由于公司管理的疏忽和失误,导致员工私自采购了所谓的“拆车件”进行维修更换。
随后,袁经理出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二类机动车维修,包括小型汽车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专项修理和维修救援。而郑先生该车销售清单共列出46个维修项目,共计花费1.3万余元,维修费1.6万余元。其中,大梁总成销售价为6300元,产地栏为空白,而其他配件全部标明产地。
目前,公司已将该采购员工开除。虽然是员工的个人行为,但公司要承担相应责任。目前,公司也积极和郑先生沟通处理,从厂家采购了全新的大梁总成将为车主更换,但因为赔偿金额问题未能达成一致。
陕西行中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利民表示,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此外,依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主张的损失应包括材料费和工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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