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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庭审”:打官司也可不对簿公堂

陕西日报 2017-11-27 06:07 大字

本报记者 秦峰

“如果没有‘微信庭审\’,我到法院打官司不知还要跑多少趟,费多少时间,真是太感谢你们了!”11月23日,赵红军到岐山县办事时,专门到岐山县法院表示感谢。

今年6月13日,赵红军诉李林昌、某保险公司渭南分公司机动车责任纠纷一案在岐山县法院第三审判法庭开庭审理。与以往不同的是,庭审现场当事人对簿公堂的情形全然不在,偌大的审判法庭只有法官一人在“玩”着手机,这是岐山县法院推行“微信庭审”的一个场景。

“微信庭审”是在征求当事人同意后邀其进入专用微信群,以多方视频方式,组织开展网络庭审,通过影像、文字确认当事人身份、进行质证辩论等。庭审内容以录音、录像及文字形式留存归档,庭审秩序通过法官授权发言(该谁发言法官就@谁)来控制。该案通过“微信庭审”,秩序规范,节奏明快,庭审全程仅用一个半小时顺利结束。

“如果没有‘微信庭审\’,我从甘肃省天水市陕西省岐山县法院立案、交换证据、开庭、调解、领案款等,少说也要跑三四趟。现在,动动手指就能轻松搞定,不用舟车劳顿,真是省时省力省心。”远在天水的原告赵红军深为岐山县法院这种便民举措所折服。某保险公司渭南分公司代理律师更是感慨颇多:“以前到岐山县法院来开庭,要提前一天到,成本高,不方便,现在可以说是实现了‘零在途时间\’‘零费用支出\’,法院的做法真是贴心便利,把司法服务送到了百姓家门口。”

微信辅助办案,既有天涯咫尺的便利,更有弹指一挥间的快捷。2016年6月,岐山县祝家庄镇的高小明等5人拿着仅有某公司名称的欠条找到了法院。一年前,该公司在岐山县承揽工程,高小明等5人在工地打工,后该公司拖欠5人工资合计4.5万元。当他们再去工地讨要工钱时,却发现该公司已人去楼空。承办法官通过查对工商登记找到了该公司的联系方式,辗转将公司法律顾问加为微信好友,通过微信进行调解。随后,该公司将拖欠的工资转至法院账户,案件从立案到当事人领款仅用了4个工作日。农民工非常感动,“法院要钱可真快,真是人民的好法院!”

“岐山县很多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法院受理案件后常常面临找人难、送达难等问题,而且案件当事人为了官司来回奔波,多有怨言。”该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李文翠感触很深,“用微信辅助办案更加灵活方便,提高了审判效率,也极大地减轻了群众的诉累。”

为了使微信辅助办案更加规范,岐山县法院多次组织资深法官和网络技术人员进行研讨攻坚,明确了适用范围,统一了工作流程,制定了操作规程,同时解决了当事人身份信息核实、庭审资料电子留存等技术问题。自此,“微信庭审”从单独摸索走向了规范合作,“微信+立案+送达+审判+执行”的诉讼模式逐步成熟,实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今年以来,岐山县法院在立案、送达、质证等各个阶段都会引导当事人选择微信辅助办案,审判、执行案件微信辅助率达到40%以上,为破解“案多人少”提供了新的方案。(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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