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商确保二手车“未出过大事故”,办保险时才知是事故车。沟通调解未果起诉至法院 车主胜诉 获退赔7.5万
今年7月,罗先生在位于宝鸡陈仓大道千渭宝鸡二手车城中的菲尔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花了5.8万购买了一辆2019款1.6L自动互联智能版奔腾X40,过户后在购买保险时才发现这是一辆重大事故车,该公司不退车也不给退钱。面对记者的采访也是以各种理由拒绝。7月23日,华商报在B03版报道了此事。
随后,罗先生将菲尔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和宝鸡市华尔金港二手车市场经营有限公司起诉至法院。目前,该案已经宣判,罗先生胜诉,法院要求菲尔泰公司给罗先生退车、退还5.8万元,并承担相应损失10000元和案件受理费等。
买了精品二手车
办理保险时得知系事故车
7月份,罗先生在宝鸡菲尔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花了5.8万购买了一辆2019款1.6L自动互联智能版的奔腾X40。
根据罗先生签订的合同显示,菲尔泰汽车销售人员在补充条款中标注了,该车辆甲乙双方同意交易,甲方(菲尔泰汽车)确保该车辆无火烧、水泡、重大事故等。
罗先生表示,车辆过户以后购买保险的时候,在4S店和保险公司查询得知,他买的这辆车出过重大事故。于是,他找到了菲尔泰汽车店沟通此事,对方称让他进行车辆检测,如果是事故车才可以退钱。经过对车辆8个项目全面检测,确定该车为事故车。他把检测报告拿到菲尔泰汽车后对方又不认了,不退车也不退钱。
工商所调解未果
菲尔泰汽车负责人避而不见
菲尔泰汽车与罗先生协商未果后,罗先生将此事投诉给了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千河工商所,该所对此事进行了调解。据一份宝市监高新[2021]000361消费者权益争议调解书显示,罗先生7月16日在菲尔泰汽车店所购奔腾X40二手车,因车辆无车架号到4S店查询得知该车为重大事故车,故要求退车,经过调解后双方无法达成调解意见。
7月21日,华商报记者来到菲尔泰汽车店进行采访。菲尔泰汽车店工作人员在得知记者采访来意之后,向其负责人进行了汇报,但该负责人在办公室以“忙”“等一会”为由,不露面对此事进行回应。菲尔泰汽车所属的管理公司宝鸡市华尔金港二手车市场经营有限公司前台工作人员得知记者采访来意后,表示“负责人不在”。
车主状告菲尔泰汽车公司
胜诉并拿到退款
该事件经报道后,宝鸡菲尔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非但没有出面及时解决问题,且对车主的诉求不予理睬。随后,罗先生一纸诉状将宝鸡菲尔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宝鸡市华尔金港二手车市场经营有限公司起诉到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据10月29日,陈仓区人民法院(2021)陕0304民初2474号民事判决书显示,法院依据《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审理此案后,判决罗先生与菲尔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车辆买卖合同》解除。被告宝鸡菲尔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向罗先生返还购车款58000元,并赔偿损失10000元,罗先生退还菲尔泰车辆。案件的受理费、保全费等均由菲尔泰公司承担。
罗先生的家属表示,11月16日下午,已经从宝鸡菲尔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拿到了退款及赔偿等共7.5万余元。华商报记者 王培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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