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渭滨区发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及公务员公告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号 2021-03-19 14:11 大字

宝鸡新闻网讯 3月18日,宝鸡市渭滨区发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及公务员的公告,具体如下:

关于渭滨区2021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配置结构,提升干部队伍建设水平,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区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职位

(一)选调范围

宝鸡市内各级机关单位及各县区(不含渭滨区)已进行公务员(参照管理)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选调职位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具体职位详见附表。

二、选调资格条件

(一)参加选调的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为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2021年3月31日;并符合最低服务年限规定。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5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4.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相应学位。

6.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所在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试用期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本次选调要求的。

三、选调工作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发布公告。在渭滨区政府网站发布选调公告。

2.报名及资格审查。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

①报名时间:2021年3月28日-3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②报名地点:宝鸡市渭滨区市民中心五楼512室(宝鸡市清姜路28号,市内乘6、20、22、40、48路公共汽车,在渭滨区市民中心下车)。

③携带资料:应聘人员限本人报名,每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应携带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有效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意报考的证明,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含电子版照片)2张,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等资料,《渭滨区2021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请提前下载,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并签章。

3.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①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综合能力等。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按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本次选调设置最低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4.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排名顺序,按照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

5.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在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每个考察组成员不少于3人。考察组对拟选调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6.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渭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若无影响此次选调的不良问题反映,按照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因体检、考察及公示期间产生的空缺,只能递补一次。

7. 聘用

正式选调聘用人员在我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四、注意事项

1.公开选调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考试安排、考试成绩、体检等选调工作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将在渭滨区政府网站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2.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报考人员如存在组织参与考试作弊、提供虚假个人材料、影响选调工作秩序等违纪违规情形,立即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能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请遵照防疫要求,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自觉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健康二维码查验。

5. 本公告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次选调信息查询网址:

渭滨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eibin.gov.cn

联系电话:0917-3215144

宝鸡市渭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8日

关于渭滨区2021年公开选调教师的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教师配置结构,提升教师队伍建设水平,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区面向全省公开选调教师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学科

(一)选调范围

陕西省内各县区各级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且符合选调条件的教师。

(二)选调学段学科

本次公开选调教师15名(男8名,女7名),其中:中学教师14名(初高中均可),小学教师1名。

学段学科:中学语文3名(男1名,女2名),中学数学3名(男1名,女2名),中学英语3名(女),中学政治1名(男),中学历史1名(男),中学地理1名(男),中学物理1名(男),中学生物1名(男),小学语文1名(男)。

二、选调资格条件

(一)参加选调的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够胜任一线教育教学工作。

2.年龄42周岁以下(1978年3月31日后出生),具有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3.县级及以上教学能手。

4.学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第一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相应学位。

6.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所在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定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本次选调要求的。

三、选调工作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发布公告。在渭滨区政府网站发布选调公告。

2.报名及资格审查。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

①报名时间:2021年3月28日-3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②报名地点:宝鸡市渭滨区市民中心五楼512室(宝鸡市清姜路28号,市内乘6、20、22、40、48路公共汽车,在渭滨区市民中心下车)。

③携带资料:应聘人员限本人报名,每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应携带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获得县级及以上教学能手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意报考的证明,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含电子版照片)2张,《渭滨区2021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请提前下载,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并签章。

3.考试

本次公开选调不设置笔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选调设置最低分数线,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答辩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4.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排名顺序,按照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

5.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在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每个考察组成员不少于3人。考察组对拟选调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6.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渭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若无影响此次选调的不良问题反映,按照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因体检、考察及公示期间产生的空缺,只能递补一次。

7. 聘用

正式选调聘用人员在我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四、注意事项

1.公开选调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考试安排、考试成绩、体检等选调工作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将在渭滨区政府网站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2.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报考人员如存在组织参与考试作弊、提供虚假个人材料、影响选调工作秩序等违纪违规情形,立即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能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请遵照防疫要求,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自觉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健康二维码查验。

5. 本公告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次选调信息查询网址:

渭滨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eibin.gov.cn

联系电话:0917-3215144

宝鸡市渭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8日

关于2021年渭滨区公开选调公务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配置结构,不断提升干部队伍建设水平,现面向全市(不含渭滨区)各级公开选调一批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职位

(一)选调范围

全市各级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照管理)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选调职位

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10名。(详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参加选调的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符合最低服务年限规定;选调生在基层工作满2年以上。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

5.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文字综合能力强,财政学、统计学、金融学、经济学、城乡规划专业或具有经济、财政融资、项目策划包装、工程项目管理及招投标、城乡规划、宣传融媒体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计算年龄、工作经历时长等条件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31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试用期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时间及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文字综合能力测试、面试、考察、确定拟选调人选、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经所在单位及组织部门同意后,填写《渭滨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含电子版照片)、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等资料。

报名日期:2021年3月28日至2021年3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报名地址:渭滨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宝鸡市渭滨区行政中心526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

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选调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向符合选调条件的报考人员发放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三)文字综合能力测试

测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测试不指定参考书目。测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准考证参加测试。

(四)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根据文字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选调职位总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前通过电话、邮箱通知面试时间及地点。主要测试应试者思维应变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个性特征和专业知识水平等。

(五)考察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选调职位总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总成绩=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附加分(财政学、统计学、金融学、经济学、城乡规划专业的加1分,具有统计、经济、财政融资、项目策划包装、工程项目管理、招投标管理、城乡规划、宣传融媒体相关工作经历的加1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察由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对进入考察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并进行量化打分。

(六)确定拟选调人选

按考察量化得分由高到低确定10名拟选调人员。由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拟选调人员的意向职位,结合拟选调职位特点和要求等,综合确定拟选调人员的选调职位。

(七)体检

拟选调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由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比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所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

因考察、体检产生的空缺,可予递补。

(八)公示

通过渭滨区人民政府网、渭滨党建网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若无影响此次选调的不良问题反映,予以选调。

正式选调人员由区委组织部及区委编办负责办理相关调动手续,选调后在渭滨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如存在考试作弊、提供虚假个人材料、影响选调工作秩序等违纪违规情形,取消选调资格。

2.选调工作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将通过渭滨区人民政府网、渭滨党建网进行公布,部分信息通过个人邮箱、手机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并保持通讯通畅。

3.本公告由渭滨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4.咨询电话:0917-3128129(渭滨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渭滨区委组织部

2021年3月18日

(来源:渭滨区人民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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