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车贷款4万元 合同却显示4.77万

华商报 2021-02-24 03:41 大字

2月22日,宝鸡市民庹先生向华商报反映,自己去年底在宝鸡二手车交易市场买了一台起亚二手车,办理了分期贷款,贷款下来后发现自己被多收了7700元。

车主:贷款4万,合同却显示为4.77万

庹先生说:“我2020年12月份在宝鸡市二手车交易市场海雁精品车购置了一台二手起亚车,车价最终谈定为6.2万元,我首付了2.2万,贷款4万元。车商给我介绍了一家名叫“联众优车”的分期公司办理了分期贷款,贷款人是我媳妇。等正式的合同电子版下来以后一看,贷款金额变成了47700元。”

庹先生非常纳闷,于是询问联众的业务员,对方称自己解释不清楚,最后还把庹先生电话拉黑了。

经销商:不知情,需找贷款公司

2月23日,宝鸡市二手车机动海雁精品车牛女士表示,此事需要找联众分期公司,自己只是卖车,具体由办理贷款的分期公司来解释,自己也说不清楚。

随后,记者致电联众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总部,工作人员表示,根据主贷人和共同贷款人的信息都无法查询到投诉记录,让当事方再与客服进行联系。

庹先生则表示,自己和车主已多次给总部反馈过此事,对方一直推脱,说与联众优车当地的销售人员李某联系,一直没有结果。

庹先生提供的贷款合同显示,贷款金额为47700元。根据贷款协议显示,贷款金额为47700元,月供1561.41元,贷款36期,合计还款总金额为56210.76元,用56210.76元减去贷款47700元,利息产生了8510.76元。“杂费+GPS”7700元再加上8510.76元,共计产生了16210.76元。

贷款从40000元变成了47700元,里面含车杂费,还有2100元是GPS费用,对于这些收费项目,庹先生并不认可。庹先生表示,分期公司业务员当时没有告知自己要收取这些费用。就算要收取其他费用,但也不能把收的杂费放到贷款里面,这样重复贷款产生的利息让自己来承担完全不合理。

提醒:购车需多看多问,以免造成经济损失

2月23日,从事汽车销售行业多年的业内人士杨经理表示,随着银行贷款政策的不断放松和现代人们消费观念的改变,贷款消费购车成了时下流行的付款方式。

那么,贷款中费用比全款车要多,涉及车款、金融服务费等,这个费用是针对贷款买车的车主收取的,大部分购车者不知道金融服务费不是非要交的,而是要看情况的,有贴息、0息贷款等。金融服务费是涵盖信贷的所有成本,包括利息以及发卡金融机构作为授信条件而收取的所有其他费用。这些费用包括:服务费、滞纳费、交易费以及其他杂费。作为车商或者信贷公司,收取这项费用,必须事先告知消费者,并在合同里面明确体现。华商报记者 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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