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适用《民法典》审结第一案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号 2021-01-13 09:47 大字

近日,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这也是自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施行后,该院适用《民法典》审结的第一案。

据了解,该案是金台区人民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审结的第一案,充分遵循《民法典》“保护好平等主体之间人身和财产关系”这一核心要义,用司法审判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民法典》作为一部系统的法典,实现了对一个自然人从出生到死亡的全时权利保护,为我们生活的各个方面都确切地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最大程度上体现出人性化的特点。比如说,熊孩子打赏必须退还,未成年人不满八周岁所实施的打赏行为无效、离婚冲动了,30天内可以撤回,人肉搜索将承担民事责任、高空抛物必须承担责任,电梯受益业主共享等等。今后,我院将持续深入学习《民法典》,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在贯彻实施《民法典》的过程中担当作为,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正确适用。”韦炜说。

宝鸡新闻网最新原创作品:

文明宝鸡人必做的30件事

新闻推荐

宝鸡: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1月12日,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召开专题会议。市长、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组长(指挥长)惠进才主持...

宝鸡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宝鸡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