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播剧《巡回检察组》引热议,新京报记者对话最高检五厅厅长侯亚辉巡回检察,比电视剧更丰富的制度创新

新京报 2021-01-13 00:41 大字

2020年6月,侯亚辉(左二)参加新闻发布会。最高检新闻处供图

1月8日晚,热播电视剧《巡回检察组》播出了大结局,剧中多起恶性案件的幕后推手、黑恶势力以及黑恶势力保护伞一一揭晓。

与此前的政法题材影视剧不同,《巡回检察组》将重点放在了监狱刑罚执行变更、驻监检察室和巡回检察制度方面,而巡回检察制度从2018年5月才开始试点,至今只有两年多的试点、推广经验。

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厅是巡回检察制度的负责机构。为了解巡回检察的相关情况,1月8日,新京报记者专访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厅厅长侯亚辉。侯亚辉介绍,仅试点期间,全国检察机关就对452个监狱开展1262次巡回检察,共发现问题7238个,发出书面纠正违法和检察建议2808件,得到纠正2008件,与以往仅实行派驻检察相比,成效明显。

巡回检察是什么?做什么?

新京报:最高检察院为什么要设立巡回检察制度?其背景、契机是什么?

侯亚辉:1979年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以来,一直把设置派驻检察室(一般由三四名检察官组成)作为对监狱执法实行法律监督的主要方式,一派三五年甚至更长时间。虽然在维护刑罚公正和监管秩序等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派驻检察人员相对固定,缺乏必要的交流轮岗,由此导致的“因熟生腐”、“因熟生懒”、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等问题不同程度地在各地存在。

为增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整体实效,最高检党组于2018年5月在全国12个省(区、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监狱巡回检察试点工作,并作为《2018—2022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主要任务之一。同时,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也将这项工作作为2018年工作要点之一,并列入司法改革协调小组2019年工作任务清单。

新京报:在试点阶段,巡回检察工作参照什么标准?职能和权限是什么?

侯亚辉:早期巡回检察试点工作主要根据《刑事诉讼法》《监狱法》《人民检察院监狱检察办法》《人民检察院监狱巡回检察规定》和《人民检察院监狱检察工作目录》等法律和有关规定来开展。

根据《人民检察院监狱巡回检察规定》,一般情况下,巡回检察按照一定时间间隔来开展,监督方式包括阅卷、调看监控录像、查看监狱相关场所、谈话等。监督内容方面,主要涵盖监狱执行有关法律规定、刑罚执行活动的情况,重点是监督刑罚执行、狱政管理和教育改造情况,以及派驻监狱检察室检察人员工作情况。此外,《人民检察院监狱检察工作目录》详细规定了巡回检察的工作内容,为各地开展巡回检察提供了详细工作依据。

新京报:从以往的报道来看,巡回检察有几种不同方式,比如常规巡回检察、专门巡回检察、机动巡回检察、交叉巡回检察等。这些检察方式有什么区别?分别适用于哪些情况?

侯亚辉:如果从组织者来划分,常规、专门和机动巡回检察一般由对监狱负有监督职责的人民检察院组织,交叉巡回检察一般由省级及以上人民检察院组织。

具体适用情况方面,常规巡回检察主要针对监狱刑罚执行、狱政管理、教育改造执法活动;专门巡回检察主要针对监狱发生罪犯非正常死亡、脱逃或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重大事故;机动巡回检察主要针对日常监狱检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

此外,交叉巡回检察是指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或省级院统一抽调检察人员,组成巡回检察组,检察组主办检察官由省级院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检察院负责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检察官担任,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内,结合日常检察发现的问题,对监狱进行全面深入的巡回检察。在巡回方式上,一开始是省内巡回,如沧州的去石家庄,石家庄去保定。现在是跨省,如江西的去甘肃,贵州的去江苏等。

交叉巡回检察方式要求更高、监督效果更好,可以有效解决“熟人熟事”“讲交情顾面子”等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的问题,有利于更为深入、全面地发现和解决问题。这种检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开展。

巡回检察效果如何?

新京报:试点期间,检察系统一共对多少监狱进行了巡回检察?发现了哪些问题?试点期间遇到了哪些问题,是如何解决的?

侯亚辉:试点期间,全国检察机关共对452个监狱开展1262次巡回检察,共发现问题7238个,发出书面纠正违法和检察建议2808件,得到纠正2008件。

巡回检察试点遇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对巡回检察经验总结不够。因为试点期间,各地处于探索阶段,尚未形成范例来指导工作开展;二是巡回检察和派驻检察结合还不够紧密。如部分地区存在派驻检察和巡回检察职责划分不清、“油水分离”(派驻检察人员与巡回检察人员互相沟通交流不够)等问题;三是巡回检察工作不够深入。比如表象问题发现较多、深层次问题发现较少,监狱问题发现较多、检察机关问题发现较少等。

这些问题最终通过统筹运用巡回检察的工作方式、转变工作思路以及加强自我监督等方式得到了有效改善。

新京报:巡回检察制度在全国推开后,成效如何?

侯亚辉:相比单纯的派驻检察,巡回检察的工作成效更为明显。比如,黑龙江省检察院在为期一个月的交叉巡回检察中,共发现突出问题73类,涉嫌违法违规110人,涉嫌职务犯罪线索40人,引起了黑龙江省委及司法行政部门的高度重视,推动在全省开展监狱系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经过两年多的发展,各地检察机关的监督理念得到提升、监督层次更加丰富,检察工作与监狱工作实现双提升。

巡回检察结束后,巡回检察组也会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总结并及时反馈,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较为严重的违法问题通过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等方式进行监督纠正,并将这些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作为下一轮检察的重点。

新京报:针对2020年的新冠肺炎疫情,巡回检察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侯亚辉:2020年,第五检察厅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和复工复产的有关安排,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两步走”的要求,分步开展省内和跨省交叉巡回检察。

2020年7月底,第五检察厅部署开展省内监狱交叉巡回检察工作,全国检察机关共对133个监狱开展了交叉巡回检察。9月中下旬,组成四个督导组赴江苏等8个省份督导交叉巡回检察工作,采用查阅案卷、现场检察、视频连线、个别谈话等方式,了解各地监狱交叉巡回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听取对跨省交叉巡回检察的意见建议。

2020年10月底,第五检察厅部署开展跨省监狱交叉巡回检察工作,第五检察厅厅领导和贵州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分别带队,组成三个巡回检察组,利用一个多月时间组织对陕西省宝鸡监狱等三个监狱的跨省交叉巡回检察。这是高检院第一次直接组织开展跨省交叉巡回检察,共与罪犯谈话564人次,调阅审查各类案卷1942份,处置、分流罪犯控告举报申诉材料425件,与监狱领导班子及干警谈话86人次。

新京报记者吴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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