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12时起,宝鸡市解除机动车限行措施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号 2020-12-31 11:09 大字

宝鸡新闻网讯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最新消息,12月31日12时起,将解除我市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期间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响应的通知》(宝重污染天气办函〔2020〕27号)的通知:2020年12月31日10时起发布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通知,2020年12月31日12时解除我市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机动车限行措施。

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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