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热评:手中可有戒尺,心中须有分寸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号 2020-12-30 10:33 大字

教育部日前公布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指出,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学校、教师可以在学生存在不服从、扰乱秩序、行为失范、具有危险性、侵犯权益等情形时实施教育惩戒。

教不严,师之惰。将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的这一规则,明确了教育惩戒权的实施条件、方式、范围、限度和滥用教育惩戒权的责任,有利于解决老师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学生的问题,让教师管教有据、惩戒有度;同时,规则也明确禁止了七类不当教育行为,划定教师行为红线,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免受滥用惩戒的侵害。

教育惩戒是学校、教师行使教育权的一种具体方式,而不是一种权力。其目的更多是强调“引以为戒”,而不是“一罚了之”。

图源网络

手中可以有戒尺,但心中必须有分寸。实施教育惩戒要遵循适当性,实施惩戒要合情合理,与学生过错程度相适应;实施教育惩戒要遵循合法性,尊重学生基本权利和人格尊严,事前听取陈述申辩、事后给予救济;实施教育惩戒更要遵循教育性,以关爱学生为宗旨,以帮助学生遵守规则、增强自律、改过向上为目的,达到育人效果。

手持戒尺、心中有爱,惩戒永远不是目的,教育才是根本宗旨。(新华社)

宝鸡新闻网最新原创作品:

这些常识,376万宝鸡人都应该掌握

新闻推荐

宝鸡PM2.5改善幅度位居全省第一

日前,笔者获悉,宝鸡优良天数、重污染天数均较去年同期出现大幅度改善,12月1日至12月27日市区PM2.5浓度下降21.3%,12月21日至1...

宝鸡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宝鸡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