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交警曝光这些不礼让行人车辆,有你吗?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号 2020-12-08 08:40 大字

宝鸡新闻网讯 为全力推进文明交通实践活动,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提升驾驶人文明驾驶意识,有效预防交通事故发生,宝鸡交警近期持续对各类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本期曝光重点:小型车辆系列!违法行为:机动车未停车礼让行人让我们来看看都有谁。

陕C0U319

陕A2J10W

陕CK2390

陕CWY871

陕CPT128

陕CPP123

陕CLH789

陕CAH313

陕C97298

陕C70991

陕C23C36

陕C5B971

陕C2U969

陕C1J045

相关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对违法行为当事人处以20元~200元罚款,记3分处罚。

(素材来源:宝鸡交警)

宝鸡新闻网最新原创作品:

@宝鸡人,今天 我们谈谈“公德”

新闻推荐

宝鸡市陈仓区慕仪镇:校车“村村通” 上学不用愁

“校车终于开通了,接送孩子我再也不用发愁了,真是太方便了。”近日,在宝鸡市陈仓区慕仪镇中心小学校车停靠点,三年级学生樊思...

宝鸡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宝鸡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