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交警曝光这些不礼让行人车辆,有你吗?
宝鸡新闻网讯 为全力推进文明交通实践活动,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提升驾驶人文明驾驶意识,有效预防交通事故发生,宝鸡交警近期持续对各类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本期曝光重点:小型车辆系列!违法行为:机动车未停车礼让行人让我们来看看都有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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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对违法行为当事人处以20元~200元罚款,记3分处罚。
(素材来源:宝鸡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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