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再获国家卫生城市称号

华商报 2020-09-25 02:11 大字

9月23日,全省推进健康陕西行动暨健康细胞示范建设现场会上,省政府代表国家颁发“国家卫生城市”荣誉奖牌,宝鸡市副市长李瑛领取奖牌。

国家卫生城市是综合评价一个城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金字招牌,实行动态管理,全国爱卫办每三年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将会被“摘牌”。复审是由全国爱卫办组织专家通过暗访形式进行,确保结果公平、公正。

今年8月,全国爱卫会下发了《关于2019年国家卫生城市(区)和国家卫生乡镇(县城)复审结果的通报》(全国爱卫发[2020]2号),宝鸡市顺利通过第四轮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四次蝉联国家卫生城市荣誉称号。'华商报记者 李琳

新闻推荐

喜大普奔 | 宝鸡再次荣膺国家奖牌

2020年8月,全国爱卫会下发《关于2019年国家卫生城市(区)和国家卫生乡镇(县城)复审结果的通报》(全国爱卫发[2020]2号),我市顺利通...

宝鸡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宝鸡这个家。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