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期临近宴会厅却“飞”了 宝鸡这对新人很郁闷

华商报 2020-09-19 02:27 大字

“我结个婚咋就这么难!”9月17日,马女士说自己去年12月在宝鸡市陈仓大道的三迪生态园饭店预定了今年的婚宴厅,后因疫情推迟。疫情稳定些了后联系酒店修改了婚期,但就在最近准备订婚宴套餐时,却发现定好的宴会厅“飞”了。

市民:婚期快到了

宴会厅却给了别人

去年12月,马女士委托小姑子陈女士在三迪生态园饭店预定了今年2月9日的婚宴厅,共25桌,当时交定金1000元。结果遇到疫情,婚期一再耽搁。之后通过饭店刘经理修改预订时间为10月6日。9月3日,马女士准备订婚宴上的套餐时,被告知预订的小厅在今年5月已经被别的顾客预订了。

饭店表示,愿意为马女士尽量协调处理,并给出了三个解决办法:

希望马女士能够修改婚期;帮助找别的酒店;给马女士协调在户外办婚礼,婚宴在饭店大厅里摆一部分,再在二楼包间里摆一部分。

这些方案都被马女士否决了,“首先婚期我们不可能改,我对象在浙江高铁上班,来回请假不方便。二是他给我们找的酒店离我们买的新房比较远,户外婚礼我们也不接受。”

饭店:更改后的预订

没手续也没走流程

该饭店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刘经理称只记得马女士说过要修改婚期,但具体什么时间她不记得了。两个人是在微信上聊的,但都把微信聊天记录删除了。这个小厅早在5月21日就已经被预订了,而且是按照正规的预订流程走的。但马女士更改后的预订,没有手续也没有走流程。

该负责人表示,他们尽量帮助马女士协调解决这个问题,给出了好几种方案并愿意给予一定的优惠。但马女士均不同意,目前也没有更好的办法。

律师:饭店违约

应承担赔偿责任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马女士通过交付定金方式预订饭店宴会厅,那么双方就成立了预约服务关系及定金合同,饭店有义务保留符合要求的宴会厅,马女士有支付定金之义务。涉案婚期因疫情改期属不可抗力,双方互不担责。如马女士与饭店工作人员协商一致改期为10月6号,那么协商变更后的服务关系仍受定金合同约束,饭店方应按照变更后的内容提供宴会厅服务,涉案饭店也认可双方进行了变更,但因工作失误将特定宴会厅提供给了其他人,造成无法履约,属于根本违约,本案过错在于饭店,饭店应该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赵良善表示,消费者不满意饭店给出的方案,可以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寻求帮助,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华商报记者 李琳 实习生 曹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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