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中院聘任20名司法监督员
本报讯(史红海张琳)为了进一步强化外部监督、促进司法公正,8月12日,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司法监督员聘任大会,聘任唐敏娟等20名同志为司法监督员,聘任期限5年。
据了解,本次聘任的司法监督员主要从“两代表一委员”、新闻记者、法律学者、律师和企业、社区代表中产生。司法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对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履行法定职责进行监督,提出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反映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宣传人民法院工作和成效等。为确保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宝鸡中院将采取赠阅有关报刊书籍、定期通报全市法院重要工作,组织司法监督员视察法院、参加法院开放日、旁听大要案庭审、见证和参与现场执行、座谈调研等各项活动,使司法监督员及时了解掌握法院工作情况,并通过司法监督员向普通民众传导法院声音,进一步规范司法活动、提高司法能力、促进公正司法,增进全社会对司法工作的信任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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