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将适当延长电动车集中登记挂牌期限
宝鸡新闻网讯 6月29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发出通告,从7月1日起,没有登记挂牌的电动自行车将不得上路行驶。
通告提醒,全省(除宝鸡市、咸阳市、渭南市外)超标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挂牌工作将于6月30日结束。因宝鸡、咸阳、渭南3市超标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大,当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集中登记挂牌期限。现场挂牌停止后,省公安交警电动自行车管理平台的自助办理功能将继续开通至12月31日,全省各地尚未登记挂牌的超标电动自行车用户可以通过平台进行自助办理。
记者了解到,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不受集中登记挂牌期结束的影响,电动自行车用户可以到当地车辆管理所和相关社会代办机构正常办理登记挂牌业务。
(素材来源:陕西日报)
新闻推荐
阳光讯(记者邓锦龙通讯员徐艳萍文/图)病毒没有国界,疫情不分种族。在这场战役中,宝鸡市中心医院在大力做好院内疫情防治工作...
宝鸡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宝鸡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