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支持社会组织全面复工复业十项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决策部署及省市有关要求,进一步推动社会组织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充分发挥作用,现就支持社会组织全面复工复业制定以下措施:
一、广泛走访调研。开通24小时服务热线(0917-3263930),以电话、视频等形式对市级社会组织进行走访调研,听取有关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业方面困难诉求和对全市社会组织工作的意见建议;建立困难社会组织精准帮扶机制,助推社会组织全面复工复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做好复业保障。协调解决社会组织复工复业防疫物资缺口,协助做好人员招聘、政策咨询、疫情防控、案例宣传等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科学有序复工复业。
三、协助落实政策。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政策宣传,协调相关部门办理社会组织税费减免等事项,并为有需要社会组织出具因疫情不能按期履约和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
四、简化报备手续。社会组织举办需要报备的重大活动或事项,可通过传真文件或电子邮件报备,已开展与疫情相关工作但未报备的,可在活动开始后10个工作日内补充报备。
五、优化年检程序。逐步推行社会组织网上年检,社会组织因疫情导致收入减少,造成净资产低于开办资金的,据实做出年检结论。
六、强化业务对接。积极推进社会组织与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社区对接交流,民政领域公共服务项目优先向社会组织购买,协助支持社会组织发挥专业优势承接特色服务。
七、延长项目期限。因疫情无法按期完成省市福彩项目的社会组织可申请延长项目实施周期;社会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活动中,与承接项目相关或相近的,可申请调整为实施内容。
八、免费提供场地。社会组织复工复业需要使用会议室、培训室的,可向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0917-3263930)申请无偿安排使用。
九、搭建共享平台。分批开展“走出去、引进来”活动,定期举办线上或线下资源对接、信息交流会,组织和发布政策动向、行业动态,发挥品牌社会组织引领作用,搭建社会组织共同协作、同向发展合作平台。
十、提供定制培训。社会组织自身需要但无力开展的主题培训、专业学习等,可申请由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协调相关专家或业内资深人士,以网络直播、视频公开课等形式无偿提供。
(来源:宝鸡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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