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高新区税务局: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使广大纳税人经营受到较大影响,为有效补充企业流动资金、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更好的支持纳税人复工复产,搞好经营。每月征期内,高新区税务局税政部门工作人员对区局辖区内符合优惠条件享受优惠政策的纳税人进行逐户筛选核实,详细讲解政策。对经核实符合条件可以享受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开展“一对一”服务,指导填写《退(抵)税申请表》或做更正申报。为减少纳税人奔波,有效避免交叉感染,对审核无误,需起草电子文书的资料由税政部门统一收集传递办税服务大厅提起办理文书。截止2月底,共审核符合安置残疾人就业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退税10户次,共计退还税款196.75万元;审核符合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退税15户次,共计退还税款135.11万元;为12户纳税人办理了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共计退还税款1267.52万元。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2020年8号、9号公告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出口退(免)税有关工作》(税总函〔2020〕28号)文件出台后,按照省、市及高新区的要求,高新区税务迅速行动,把各项政策落实到位。特别是国家针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出台的可以按月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的政策,税政一科对符合条件的宝鸡向源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宝鸡汉方国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和宝鸡泰达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多次打电话宣传政策,商榷操作事宜。截止2月底,符合减免税条件的12户纳税人免征增值税237.49万元;完成77户纳税人出口退税审核,共计退税1261万元,免抵967万元。(雷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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