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处理废旧铅电池这个老板栽了

西部法制报 2019-12-07 00:41 大字

本报讯(史红海通讯员傅晓苗李小峰)电动车产业迅猛发展,产生了大量废旧铅酸蓄电池,如果不按规定处理这些废旧电池,将有可能被起诉。近日,咸阳一男子就因非法处理铅酸蓄电池,造成了环境污染,被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检察院以环境污染罪提起公诉。

南某与妻子文某共同从事废旧物资的购销,经营期间在没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他们大量收购危险废物废旧铅酸蓄电池,并雇佣工人利用电钻打眼的方式暴力拆解废旧铅酸蓄电池,将电池内的含铅废液利用暗管排入下水道。2018年4月,民警在宝鸡市高新区某汽配城库房内查获处置过的铅酸蓄电池181个,净重3.1215吨及电钻一个,当场抓获正在用电钻在电池上打眼,将电池内含铅废液排入汽配城污水处理井的南某及其雇佣工人5人。经宝鸡市环境监测中心取样检测,其排放的废液为含铅污染物,已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3倍以上。

法条链接: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示

废旧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其内部含有废铅、废硫酸等化学液体,如果未经无害化处理就直接排放到自然环境中,所造成的危害极其严重。早在2016年,国家环保局等多个部门已下发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明确规定:废旧铅酸蓄电池、废铅板均系危险废物,任何企业和个人进行买卖处置,均需取得相应的资质,否则就会构成犯罪。广大相关行业从业人员对于废旧铅酸蓄电池不能自行处置,否则轻则罚款,重则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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