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台检察院司法救助暖人心

西部法制报 2019-12-24 08:06 大字

本报讯(史红海通讯员姬瑞)“感谢检察院的救助,我两个孩子上学有钱了,帮了我们大忙了。我是一名农村妇女,不会说话,这面锦旗是我们全家对检察官的诚心感谢,你们一定要收下!”近日,刑事案件被害人王某的监护人尚某,将锦旗交到检察长周喜玲手中,感谢宝鸡市金台区检察院的司法救助。

12月17日上午,金台区检察院举行国家司法救助款发放仪式,为两名刑事案件被害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款共计5万元。党组书记、检察长周喜玲将救助款发放到救助申请人手中,鼓励他们早日从案件阴影中走出来,积极面对生活,利用好救助金,解决好生活中的困难。两名申请人热泪盈眶,连声道谢。

此次的救助对象中,王某系未成年人,在遭遇不法侵害后,一直无法走出阴影。办案检察官主动为其联系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疏导。在得知其想尽早就业后,检察官与心理咨询师一起为其联系职业学校上学。到了新的环境,王某性格开朗了很多,各方面也都有了改观。案件办理过程中,该院第五检察部干警了解到,王某家中还有一个弟弟,母亲尚某给别人洗车,一个月收入不到2000元,晚上还要去火锅店打工,一人抚养两个未成年人压力很大。为了缓解尚某家的生活困境,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第五检察部干警主动告知尚某可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经审查符合条件后,检察干警立即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向金台区政法委申请了3万元的救助金,帮助尚某家渡过生活难关,重树生活信心。近年来,金台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加强与刑检等部门的沟通,加大救助力度,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刑事被害人及时救助,帮助他们摆脱生活困境,共发放救助款1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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