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以身试法 身陷囹圄悔恨已迟
阳光讯(记者 邓锦龙 通讯员 李伟)传统中秋佳节,本是阖家团圆的日子,但是被执行人王某却因为借钱不还,拒不履行人民法院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并已送看守所交付执行。
王某与康某原系朋友关系,王某于2017以生产经营资金周转为由,向康某借款八十万元,为了让康某放心出借,其制作虚假房产证交给康某。此后康某多次催要借款,王某均以各种理由予以推脱,康某无奈之下于当年诉至区法院。区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但王某仍未按照协议内容履行义务,康某遂于2018年向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案件立案后,金台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依法向王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但王某却“躲猫猫”,拒不履行法院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不申报个人财产。经查控王某涉案多宗,其名下财产已被多轮查封、冻结。鉴于被执行人王某的行为已经违反法律规定,区人民法院遂依法决定对其司法拘留。经多方查找,被执行人王某在中秋节前被带至区人民法院,面对冰冷的手铐,王某痛哭流涕,称自己也是受害者,自己几十万元也是被他人用虚假的房产证借走的,且至今未能要回。执行法官向王某讲明法律规定,告诫其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积极寻求法律帮助,而不是在错误的、违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反而身陷囹圄。随后被执行人王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接受拘留处罚。
据了解,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围绕涉民生领域、金融领域等重点案件,加强研判,多措并举,尽锐出战,不断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积极扩大“飓风行动”战果,顺利执结一批难案、骨头案,形成了攻坚克难的良好执行氛围。截至目前,共执结案件1346件,发放执行案款3732.17万元,有力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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