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0”销售假冒卷烟网络案件

西部法制报 2019-03-19 01:01 大字

2018年4月初,宝鸡市城区烟草专卖局专卖稽查人员接到群众举报称,在宝鸡市行政大道附近有商店暗中销售假冒卷烟。专卖稽查人员随即前往举报地点进行走访调查。经过摸排调查,专卖稽查人员确定了暗中销售假冒卷烟的某烟酒店,且该商店属无证经营烟草制品。

为不打草惊蛇,专卖稽查员多次伪装成棋牌室经营者,深入烟酒店中购买卷烟,后经稽查人员初步鉴定,从该烟酒店中购买的卷烟均为假冒卷烟且价格低廉。

5月21日,烟草专卖稽查部门就此案与金台公安分局进行了沟通协调,并成立了专案组立案调查。专案组经过对赵某微信信息的监控以及身份比对,确定了赵某的真实身份。

专案组进一步查明了赵某长期通过微信与王某联系购买卷烟,立刻将王某列为重大嫌疑人。经查,王某无固定职业,常混迹于宝鸡市各个娱乐场所。通过对王某的微信监控发现,王某系该案件的中间代理商,其长期从广州市王某杰处购买卷烟,在宝鸡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信息的方式销售卷烟。

在掌握了王某上线的信息之后,专案组立即组织人员奔赴深圳调取该案涉案人员的微信转账记录等电子数据,同时组织人员前往广州对涉案人员王某杰进行调查。经调查发现,王某杰常年通过微信向四川、河北、陕西、河南等地销售卷烟、名牌箱包、手表等商品。

经过分析研判,在确定赵某、王某、王某杰三名涉案人员信息后,专案组决定于2018年9月20日正式立案,并立即对赵某经营的烟酒店及其住所进行突击检查,在赵某住所内现场查获非法卷烟100余条,涉案价值5.5万元。专案组决定对该案另外两名涉案人员同时展开抓捕工作,将其余两名涉案人员成功抓捕,并在抓捕现场第一时间控制了三名涉案人员的手机、电脑、账本等涉案物品。

经专案组调查,2018年年初以来,王某多次从王某杰处购进假冒卷烟,王某杰利用电器配电箱作为伪装,通过物流快递渠道发货给王某,王某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卖烟信息,对宝鸡地区的客户采取送货上门的方式进行销售,同时对西安、兰州、天水等地的客户采取快递的方式进行销售。王某杰的下线涉及四川、河北、陕西、河南等地。

截至目前,“9·20”案件涉案标值已达118万余元。2018年10月26日,涉案人员赵某、王某、王某杰被依法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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