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出台 一年内3次以上超速驾驶将被公布

华商报 2019-01-11 18:51 大字

华商报讯(记者 杨宁)近日,《宝鸡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出台。宝鸡将通过该方案,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治理道路交通事故安全隐患,以2017年为基数,力争道路交通事故人员伤亡每年下降5%以上,三年累计死亡人数减少30%以上,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方案要求,宝鸡市相关部门要对全市2013年以来道路交通事故多发易发点段和公路隧道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2019年底前完成事故多发易发点段安全隐患治理任务的90%以上;2020年全部完成事故多发易发点段安全隐患治理任务。2019年上半年要优先完成全市农村隐患路段的生命防护工程改造提升,对具备双向通行条件的农村公路施划中间隔离线,对乡村公路通过集镇、村庄和交叉路口的路段施划斑马线等标志标线,在村口和学校门口加装标识标牌和减速带。

对交通违法记满12分、有酒后驾驶或一年内有3次以上超速等严重违法记录的驾驶人,定期对外公布,严格依法处罚。凡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要对驾驶人培训、考试、发证、违法处理等环节开展倒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依法依规从严追究责任。推动“两客一危”车辆在2019年底前全部换装带有前车防碰撞和驾驶员行为分析功能的智能车载终端。

高速公路保持每个服务区定点1辆巡逻警车,白天定时巡逻并实现无缝对接,夜间巡逻1到2次;国省道、县乡道路每百公里每天至少有1辆警车巡逻。到2019年底,全市高速公路全部建立交警、路政联勤联动执法模式。2019年底前实现市区主要道路交通信号灯智能化控制,各县切实加强城区范围内交通信号灯智能化建设,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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