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次到医院行窃 法网恢恢终被擒拿
近期,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审查批准逮捕一起在医院屡次盗窃病人家属财物的案件犯罪嫌疑人。三名被害人被盗物品价值9707元,犯罪嫌疑人陈某被依法批准逮捕。
现年45岁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无正式职业,整日游手好闲,无所事事。其发现宝鸡市西关中医医院住院病人较多,病人家属照顾病人期间需要频繁走动,手机有时未随身携带,随意压在枕头或者床褥下面,就打起了盗窃病人家属手机的歪主意。其利用早上六点左右病人及家属频繁起身离床的机会,于今年5月1日、5月2日、5月6日早晨分别盗窃了三名病人陪床家属压在枕头下面的手机。被盗的三部手机分别为移动定制机价值479元,苹果6s价值1325元,苹果x价值7803元。
手机被盗后,三名被害人均及时报案,为尽快固定证据提供了条件。金台公安分局长寿派出所的办案民警经过研判分析,借助监控视频及手机频段追踪,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范围,后又经过地毯式的摸排走访,最终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抓获,并从其住处搜查出了被盗的三部手机。陈某对其盗窃手机的事实供认不讳。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
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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