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城镇参保人员异地就医 在全国所有联网医院都可直接结算

华商报 2018-09-07 01:48 大字

华商报讯(记者 李琳)近日,华商报记者从宝鸡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了解到,自8月28日起,宝鸡市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在异地就医,办理了就医备案手续,在就医地的任何一家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出院时都能方便地直接结算,随报随走。

为减轻宝鸡参保群众异地就医后在参保地办理报销手续的负担,于2017年7月1日起,宝鸡已全面实现了城镇职工和居民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为备案的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的人员和常驻异地的工作人员等带来了极大方便。今年8月28日起,宝鸡市对异地就医备案政策进行了简化,原来政策规定选择3家就医地协议医疗机构作为约定医院,现调整为备案就医地所有联网结算医疗机构均可。

举例来说,之前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宝鸡市民张大爷退休后到A市长期居住,只能在A市选定3家协议医疗机构(一、二、三级医疗机构各一家)作为约定医院,看病时也只能在这3家就医。但今后,可在A市所有联网结算医疗机构中任何一家医疗机构看病,出院时都能直接结算。需要提醒的是,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人员,如果在非联网医疗机构就医,不但要自己垫付费用,而且会降低报销比例。

宝鸡参保患者在西安就医,实现直接结算已经多年,但西安参保患者在宝鸡住院,一直还是个人先行垫付,再回参保地报销。最近,通过西安宝鸡双方共同努力,8月30日,宝鸡市医保结算系统与西安市医保结算系统联网对接成功,从9月1日起正式上线运行。今后凡西安市参保人员,在宝鸡市100家全国跨省联网医疗机构住院就医可实现直接结算。

不仅如此,外省在宝鸡市的异地安置人员,在宝鸡市100家全国跨省联网医疗机构住院就医均可实现直接结算。至此,宝鸡市与全省各市异地就医结算全部实现了双向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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